新浪财经

奶粉为原料要标复原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18: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从今年1月1日起,用奶粉作原料生产液态奶,必须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复原乳”或“含××%复原乳”。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精神,自2008年元旦开始,生产加工液态奶的企业要执行新的标签规定。

  根据国家新的规定,液态奶要按下列要求标注:用奶粉作原料生产液态奶的,要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复原乳”或“含××%复原乳”,并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复原乳所占原料比例。但是,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奶粉作原料。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