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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行业限价令出台 中小企业难掩成本压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2:58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摘要:新年伊始,在全国物价明显上涨的大局势之下,国家宏观调控旗帜鲜明而又谨慎稳妥地全面铺开。中国物价的敏感区早就跨越了边界,国际上对中国政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价格干预给予了积极评价。虽然化肥未被列入“禁涨令”名单,但是在“确保市场稳定”的指导思想之下,国家价格干预的浪潮正在向化肥行业袭来。

  1月1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切实稳定化肥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8〕177号),要求各地发改委和物价局开展全国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在文件的显要位置突出了“特急”一词,可以感受到这份新通知的重要性,更能感受到政府要全力稳定化肥价格的决心。

  通知提出,中央政府管理的尿素企业,出厂价格不作调整,依然维持原来的中准价不变。生产企业出厂价依然为1500元/吨,允许有15%的上调幅度。据悉,发改委近期将确定直接检查的企业名单。

  对于地方管理的尿素、磷肥、复合肥等化肥出厂价格,若成本上升需要调整的,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严格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价格,而未纳入价格管理范围的化肥出厂价格,要按规定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凡合成氨年产能超过30万吨以上的氮肥企业,都将列入省级重点检查名单。其他企业,由地市价格主管部门严加检查。

  在流通环节,发改委对批发和零售企业继续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管理,化肥从出厂到零售环节顺加的综合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核算综合差率,以当期市场进货价为准,不以前期进货价为核算起点。批零差率为4%,一级经销商的批零差率为3%。

  为了维护市场稳定,震慑不法企业的涨价行为,今年发改委将抓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对于有“前科”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回头看”,予以严肃处理。

  在这份特急文件下发十天之后,1月28日,全国化肥价格专项检查将全面启动。在国家价格干预的浪潮之中,化肥行业的价格调控之弦越来越紧。

  银联信分析:

  四大因素推动肥价格高位运行

  一是国际市场价格拉动。受库存持续减少和生物质能源工业需求旺盛的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不断走高。至2007年年底,尿素黑海离岸价已达到400美元/吨,同比上升30%;磷酸二铵美国海湾离岸价520美元/吨,同比上升100%;氯化钾巴西、东南亚到岸价同比涨幅也超过30%。国际市场原油、天然气等化肥原料的价格仍将保持在较高的价位水平上,化肥生产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化肥生产成本提高。一方面,化肥生产必需的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化肥是典型的高能耗、资源型产品。2007年国内市场煤、电、气等能源涨价的压力较大,生产化肥所需的原料磷酸一铵的出厂价由年初1800元/吨上升到3100元/吨,硫黄涨幅也超过100%。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必将带动化肥企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化肥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运输费用也在增加。从2006年4月10日起,铁路货物平均运价由8.61分/吨公里调升至9.05分/吨公里。此外,2007年11月1日国内将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加之国家将加强治理公路运输超载问题,这些因素都将一定程度地导致运输费用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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