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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集团关于娃哈哈工会起诉达能一案的声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16:06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2月17日,达能集团向新浪财经发来关于娃哈哈工会起诉达能一案的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达能集团关于娃哈哈工会起诉达能一案的声明 达能集团从媒体的相关报道中获悉,娃哈哈工会在山东起诉达能集团。我们目前尚未收到当地法院送达相关的诉讼文件,因此无法提供完整的基于法律角度的回应。但是基于目前的媒体报道,我方律师认为,这一诉讼请求完全没有法律根据。我们将遵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应诉。 我们同时要指出,长期以来,达能集团一直将企业的社会目标放在与经济目标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可并欢迎娃哈哈工会为维护职工利益而做出的努力。当然,这种努力应该建立在了解下列事实的基础之上: 1. 杭州娃哈哈集团在1999年改制后,娃哈哈工会作为全体职工的代表拥有集团24.6%的股权,因此也就成为了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的间接股东。娃哈哈全体职工为合资企业的成功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他们理应分享合资企业的成功,以及相应的经济回报。 2. 基于2007年上半年我们从国内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的信息,在40多家与达能-娃哈哈合资企业直接竞争的非合资企业中,工会只在16家中拥有少量的股份。大部分非合资企业被注册在海外小岛上的外资企业所控股,其中工会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份。因此,娃哈哈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应当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谁在真正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非合资企业如何损害合资企业的利益: 新疆石河子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 根据2007年8月初我们从当地工商局了解到的公司登记资料,宗庆后先生以75%控股该公司,其中并无任何工会的股份。在宗庆后先生的管理下,原先在新疆地区进行销售的合资公司在石河子非合资公司开业后退出了新疆市场。在合资公司应得利润大幅损失的同时,从2004年到2006年,石河子非合资公司连续3年盈利,累计净利润超过5500万元。按持股比例计算,仅从这一个公司,3年内宗庆后先生就获得了超过4000万元的收入。 3. 我们也注意到,在工会的授权代表发布的声明中指出,“合资公司员工的人均月收入仍只有100余欧元”。事实上,在过去十多年时间里,董事会批准了所有的管理层提出的改善职工薪酬和福利状况的方案。众所周知,在过去10多年时间里,宗庆后先生全面负责合资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给职工提供合理的薪酬,是一个企业管理者应尽的职责。 因此,我们必须指出,宗先生巨额个人财富的积累,建立在损害其他各方股东利益的基础之上。达能集团所有的努力,不仅是在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同时也在维护包括国有资产和娃哈哈职工在内的各方股东的利益。 同样根据媒体的报道,工会在起诉状中,将达能集团收购乐百氏作为损害合资企业利益的证据。我们不认为收购乐百氏损害了合资企业的利益;事实上,正是宗庆后先生将收购乐百氏的机会推荐给我们,并在收购过程中以及收购后向我们提供了很多建议。因此,宗庆后先生本人曾持有达能子公司 CALVON PTE LTD的股份,我们正是通过这家公司控股乐百氏。 随后宗先生将股份回售给达能,获取收益。 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将向法庭出示有关的合同以及付款凭证。 令我们感到十分震惊的是,我方证人在斯德哥尔摩仲裁庭提交的证词被别有用心地恶意歪曲。由于仲裁条例的限制,我们目前仍无法向公众提供相关证词的原文。 我们在此郑重声明,达能集团一直珍惜娃哈哈合资企业管理团队和全体职工为企业的成功付出的巨大努力和贡献。我们从来没有设想过全面更换合资企业的管理团队,而且我们坚信,一旦所有的娃哈哈企业重新聚合在娃哈哈品牌之下,在恰当的公司治理架构下,它将仍由本地管理团队经营。 最后,我们希望重申,从这一争端开始到今天,达能始终认为,通过协商妥善解决纠纷,是符合各方利益 -- 包括娃哈哈所有员工的利益 -- 的最佳方案。尽管目前存在着诸多困难,我们仍然相信这一目标可以实现。因此,我们呼吁各方避免采取进一步激化矛盾、使事态更趋复杂化的行为,大家一起努力,以尽快促成这一事端的和平解决。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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