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确立新一轮钢铁工业调控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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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8: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韩乔 韩洁) 国家发展改革委30日公布了针对钢铁工业产能过剩的新一轮调控目标。“十一五”期间,中国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2007年前淘汰5500万吨落后炼钢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严格控制钢铁工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将是新一轮钢铁
中国在2004年末形成的4.2亿吨钢的产能中,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能力1亿吨,占总能力的27%;20吨以下的小转炉和小电炉能力5500万吨,占总能力的13.1%。中国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已明确规定要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和20吨及以下小转炉、小电炉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设备。 根据通知,改善目前国内钢铁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局面也是此番调控的目标之一。中国政府将结合城市钢厂搬迁和淘汰落后产能,建成曹妃甸等沿海钢铁基地,同时确保产品结构调整后,主要产品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2010年板带比达到50%。 此外,这份通知还提出国内钢铁工业要加快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2-3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30日表示,制定这一钢铁工业调控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的部署进行的,并在对华东、华北和东北三个钢铁主要生产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地方和企业的意见。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国,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钢铁等原材料的需求快速增长,钢铁工业快速发展。但由于受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的影响,中国钢铁工业粗放型发展特征非常明显,近两年来,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问题尤显突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说,目前钢铁工业产能过剩的后果正在显现:产能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难以支撑、低水平产能占比重过高、行业恶性竞争已经出现、产业集中度进一步下降等。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我国钢铁工业有可能再次丧失由大变强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 因此,这位官员强调,控制钢铁工业总产量、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快结构调整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的重要举措。 目前,国内落后炼铁和炼钢生产能力主要集中在华北和华东地区,华北和华东落后的炼铁能力分别占全国的60%和21%,落后炼钢能力分别占全国的36.5%和23.3%,华东落后的小电炉能力占全国的48%。 其中,华北地区落后的炼铁产能主要分布在河北、山西两省,两省高炉有效容积全部为300m3及以下企业共计248家,占全国同类企业的68.7%,两省落后炼铁能力合计4540万吨,占全国落后炼铁能力的64.8%。 为了保证实现钢铁工业的调控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钢铁企业按照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关闭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2007年前重点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的落后能力;2010年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等其他落后装备的能力。对有淘汰装备的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能源、水、电供应、流动资金贷款、铁矿等资源配置以及项目审批等方面采取相应限制措施,促其尽快淘汰。 目前河北省已完成了对全省钢铁企业工商注册调查,成立了落后钢铁生产能力专家鉴定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鉴定程序。截止5月底,河北省已淘汰200立方米以下高炉21座、炼铁能力350万吨,淘汰20吨以下转炉12座、炼钢能力260万吨。(完) 发改委六项措施控制钢铁业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