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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小幅上调 中小学用电价格调整为生活电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1:2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 江国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30日宣布,自6月3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高2.5分钱,主要解决煤价上涨、可再生能源发展、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矛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对销售电价结构也进行了调整。一是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统一调整为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可相应减轻学校电费负担。二是为推进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已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加大了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

  这位负责人说,这次电价调整后,全国将有19个省市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5个省市部分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可进一步减轻农村电费负担。三是部分地区提高了实行两部制电价用户的基本电价标准。

  他表示,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将继续对高耗能产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这是中国去年5月首次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上调电价以来第二次上调电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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