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4月5日电 (记者 黄庭钧) 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副局长王显政4日在此间举行的“中国国际煤炭大会”上表示,中国“煤炭工业长期负重爬坡所积累的诸多深层次问题,特别是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仍然突出”。
据王显政介绍,这种“体制性、结构性”的“煤矛盾”,首先表现为“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煤炭的稳定可靠供应能力比较脆弱”。
他特别指出,2002年以来,少数煤炭企业看到煤价上升、销售好转,又开始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有的甚至超强度开采,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造成采掘失调,“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失衡。“全国煤炭资源回采率平均仅为40%,一些小煤矿约10%-15%。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小煤矿数量有所减少,但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仍然相当严重。”王显政说。
王显政明确表示,在目前的煤炭总量中,约有7.5亿吨缺乏安全保障能力,其中约2.5亿吨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生产的。“这种数量型、速度型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决定了中国长期稳定的煤炭供应能力不足。”他说。
煤炭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外部监督乏力,安全保障能力较差,也是当前中国“煤矛盾”的突出点。
据王显政介绍,煤炭生产活动具有资源开采型、作业场所流动型、高危风险性三大特点。“客观上要求必须加强资源管理、劳动组织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和作业现场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事故。”他说。
但是,近年来煤价恢复性上升,煤矿效益状况普遍得到改善,一定程度上掩盖了企业内部管理上的问题。王显政认为,目前一些煤炭企业管理层盲目乐观,内部管理特别是技术管理滑坡,基础工作薄弱。
“2004年10月份以来发生涉难百人事故的几个煤矿,在矿井开拓布置、回采工艺、开采方法等方面,都存在重大技术缺陷。为数众多的小煤矿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大量存在。”王显政说。
王显政认为,中国煤炭行业管理不能适应需要。特别是在安全生产方面,行业安全标准、技术政策不能及时修订和调整,企业安全管理缺乏有效指导,影响和制约了煤矿安全状况的好转。
王显政表示,煤炭行业既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同时又具有高风险性,资源、安全、技术等管理任务繁重,不宜用管理一般行业的思路来管理煤炭这样一个特殊行业,“而目前多数地方撤销或合并了煤炭管理机构”。
此外,王显政还强调,在煤炭产业结构、市场集中度、职工队伍素质、科技发展水平以及资源勘探开发、规划布局、大型煤炭集团和大基地建设、资源枯竭矿区和城市转型、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等方面,也都存在一些问题。
“所有这些问题都反映了煤炭工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种种不适应,最终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王显政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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