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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紧急刹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 10:04 新京报

  

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紧急刹车

三峡地下电站、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等项目,因未经过环保审批环节被环保总局责令停建。黎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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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风暴”助经济“降温”,环保总局责令30个过亿违法开工项目立即停建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新闻媒体通报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名单,并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立即停建,并将对其重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0个项目擅自开工被叫停

  2004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在落实国务院在固定资产项目清查和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建设等专项清查中,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对这次工作的评价,环保总局用了这样一些词汇:“推动了全国产业结构调整,初步遏止了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淘汰了一批盲目投资的,高能耗、高耗水、高物耗和污染严重的项目。”

  但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对两百多个在建项目环评审批受理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并没有引以为戒,存在严重的环保违法现象,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严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经环保总局查实,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等30个项目因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的规定,环保总局勒令被通报的30个项目立即停止建设。

  违规项目电力最多

  从本次环保总局通报名单统计结果看来,违法开工项目以电力行业最为突出。

  其中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厂屡次违反环保法律规定,其二期、三期工程均为违法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在受理该厂四期工程2×600兆瓦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时,环保部门发现,该工程中240米的烟囱已经施工到顶。徐州华鑫发电公司扩建2×300兆瓦工程已经基本建成。

  令人瞩目的是,这30个项目个个投资需求都很大,资本超过数亿,多的甚至上百亿。据了解,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4.27亿元;三峡地下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为69.97亿元;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1260万瓦(18×700MW),静态总投资446亿元……而且,这些项目大多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甚至不乏国字头大型企业项目。其中,五大电力公司中就有三家公司项目在在查之列;省级电力公司亦不在少数,四川宁夏福建等资源型省份皆有违规项目上榜。

  “表面看来,这些项目都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才立项的。”环保总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例如,三峡地下电站项目于2004年11月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2003年9月同意建设;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2002年9月国务院批准立项。“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制项目首先报发改委立项审批,批准后还需要到环保总局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核准制项目则先报环保总局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获得土使用许可证,然后报至发改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但许多项目则在环保审批环节上企图蒙混过关,此次通报的项目都是因为环保审批环节在没有完全履行的情况下擅自动工的。”

  地方袒护违规行为

  “虽然《中华人民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法》已经正式颁布实施一年多了,仍经常有项目置国家法律而不顾,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隐患,而且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干扰正常经济秩序。这次查处的30个项目,就是典型的违法案例。”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

  对于造成这样局面的原因,潘岳认为,首先是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的趋势,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不管项目有无污染,只要来投资就批准。有些地方领导出面干预,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执法不严的问题还相当普遍,个别地方在建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有的环保部门甚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厂址选择明显错误的项目也予以审批。

  三是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是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中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潘岳表示,“此次国家环保总局对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进行通报和处罚,让每个人都能感觉到中国的环境保护问题不再是一个空谈,国家终于开始正视这个影响巨大但又经常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欲掀“环评风暴”

  被通报项目与去年被查处的铁本案有相同之处,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就开工建设,有些甚至已基本完成。“虽然是依法停建这些项目,但此次通报的项目投资如此庞大,而且大部分是当前最热的电站项目,其中必然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引发的震动可以想象。国家环保总局顶着很大的压力。”环保总局参与环评的工作人员透露,但对此,潘岳表示,“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决不手软!”他还向记者透露,国家环保总局很快将派执法人员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决不能不了了之。今后还将不定期地对这些项目进行检查和抽查,防止反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推行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家环保总局此前已经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违法电站项目清查工作,各省清查工作结果于2005年1月31日前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将对没有经过审批而开工建设的电站项目给予严厉查处。

  潘岳强调,国家开展宏观调控以来,环保总局配合国家对钢铁、水泥、电解铝进行了清理整顿,叫停了一批低水平、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项目。对一哄而上的电站项目进行了清理和整顿。对部分小水电进行了调研分类;对怒江、澜沧江、瓯江流域水电开发进行了规划环评。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跑马圈水一哄而上的风速。这次行动应该说是国家开展宏观调控的有机组成部分。有利于经济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有利于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过渡。今后环保总局将加大环评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规划、政策方面的环评,在区域、流域、海域和工业、农业、交通、能源、城建等方面,全面开展规划环评。

  本报记者 贾浩森

  政府在线

  潘岳:近期将举行典型项目听证会

  《新京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未经环评就开工的项目,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请问,这对动辄几千万元、几亿元的项目能起到什么警戒作用?

  潘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环保部门可以对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种情况是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逾期不补办手续的,第二种情况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相对于投资几千万元、几亿元的项目来说,最高20万元的罚款确实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在罚款的同时,要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江苏铁本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即开工建设,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就是前车之鉴。

  国外有些国家对违反环评法的企业课以重罚直至倒闭,对个人判刑。因此,在这些国家一般环评不用政府去督查,企业自己就非常重视。

  《新京报》:请问在近期将会对哪些重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公众听证?

  潘岳:多年来,我国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积极推进公众参与,探索重大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听证会的形式、内容、程序等规程。“加强公众参与”将作为今年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审批工作的重点内容,以促进环境决策民主化过程。近期总局将选1- 2个群众普遍关心的典型项目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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