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去年底托管量近5万亿元,结算成员超过4300家
来自中国债券信息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银行间市场结算成员数超过4300家,债券托管量将近5万亿元,市场规模和容量再次迈上新台阶。
结算成员迅速增加
根据分类设置,银行间市场的结算成员分为甲、乙和丙三类。其中甲类成员包括具有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结算代理资格的金融机构和(或)具有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这类成员除了从事自营债券业务以外,还可以代理丙类成员开(销)户和进行日常的债券结算(限结算代理行,目前共有43家商业银行有资格),或承办商业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限有柜台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目前共有工、农、中、建等4家银行)。与2003年相比,2004年甲类成员数量增幅不大,由38家增到41家。年内人民银行在原来的39家结算代理行基础上又新批准了4家商业银行加入到结算代理人队伍。这是对结算代理制度的一次完善。
对于甲类成员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来讲,可以根据自身参与债市的能力选择以乙类或丙类成员身份加入银行间市场。乙类成员与丙类成员的共性在于,都可以从事自营债券业务,但结算操作方式不同,乙类成员培训后自行通过客户终端进行日常结算,丙类成员只能委托甲类成员中的结算代理行进行日常的债券结算。对于非金融机构法人来讲,只能以丙类成员身份介入该市场,此类机构目前只能与其代理行进行现券交易和质押式正回购。
目前为止,银行间共有乙类成员676家,约占全部市场成员的16%,其中包括信用社180家、银行137家、基金类191家、证券公司82家、保险公司3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47家等等,涵盖了各种机构类型。丙类成员3584家,占全部市场成员的83%,并呈现两个突出特点,一是非金融机构法人入市速度迅猛,已达整个丙类成员的77%,占全部市场成员的64%,成为银行间市场重要的一支生力军;二是各家结算代理行拥有的丙类成员数量极为不均,其中有一家代理行丙类成员数超过千户,六家超过百户,其他均在百户以内,十六家不到十户。
统计数据表明,银行间结算成员的迅速增加,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2002年4月准入备案制以及同年10月允许非金融机构法人入市两项重大举措的适时出台,前者是银行间准入制度的重大变革,从而打开了金融机构顺利入市的大门,后者使为数众多的非金融机构通过债券结算代理方式进入市场,极大地扩充了市场主体范围。随着企业年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等非法人类市场主体在合适的时候加入市场,银行间的投资主体将得到进一步扩充。
品种不断丰富 结构日益完善
银行间市场的债券托管量近几年也呈快速上升趋势,并在2004年度迈向5万亿元大关,与2003年相比增幅达39%。
一、托管量的大幅增加,首先要归因于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发行人的大力推动。除了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继续占据银行间债券托管前三甲(各为24177亿元、13730亿元、11708亿元)之外,年内又出现了许多新面孔。可以说,2004年度是银行间市场历史上债券托管品种增加最多的一年。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券品种涵盖了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次级债、证券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美元债券等等,品种越来越丰富,结构日益完善,市场规模也急剧扩大,市场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随着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保险公司类次级债券、资产证券化类债券、外国金融机构债券等品种的出现,银行间的债券托管品种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充。
二、从机构托管债券数量看,商业银行以72%的占比继续在各类机构中独占鳌头,其他依次为:保险公司5.69%、信用社4.25%、基金3.79%、非银行金融机构2.93%、非金融机构1.39%、证券公司0.14%,显示出银行间市场以银行为主导的固有特点。但从增幅上看,这个特点已经有所改观。非金融类机构以345.14%的增幅位列各类机构首位,显示出结算代理制度正在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以及非金融机构自身对债券市场的认识不断深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类机构、保险公司分别以197.22%、155.65%、88.68%的增幅紧随其后,显示其在银行间市场的占有率正在不断得到提升。银行、信用社尽管增幅达到40.03%和35.64%,但幅度与其他类机构相比显然处于下风。证券公司以-57.40%的增幅名列最后,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其运行状况。
三、托管量的大幅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归功于中介机构的努力。安全、高效、创新、活力的国家金融基础设施,一方面为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另一方面,也使银行间市场呈现出特有的魅力,吸引着众多的债券品种不断加盟。2004年度,作为我国场外市场惟一的金融基础设施,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顺利实现了第三次升级改造,不仅大大提高了结算成员的工作效率,而且更重要的是,通过与中央大额支付系统的对接,使高效、低风险的券款对付结算方式在我国成为了现实。上海证券报刘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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