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继股票债券后再融资 发8.5亿美元可转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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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9:26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周勇刚29日北京报道】 继股票债券之后资本市场再下一城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透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财务有限公司发售总值为8.5亿美元2009年到期的零息可换股债券。这是记者今天从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获悉的。
据悉,债券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配售予非美国的投资者。债券将可以换股每股6.075港元(可予调整),相当于该股2004年11月25日于香港联交所收市价的基础上溢价35.75%,悉数转换为中海油股份。 有专家分析指出,可转债的成功发行,标志着中海油在国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可转债市场这三大资本市场上都建立起了自己的定价标杆和投资者人群,为今后公司的融资活动建立了便利的通道和奠定了极为广泛与牢固的基础。 据悉,债券持有人有权于发行截止30天后或直至到期日2009年12月15日前30天,随时将债券转换为股份。他们亦可选择于到期日按发行价预定之105.114%赎回债券,或如他们选择于发行截止3年后提早赎回,他们则可以发行价之103.038%赎回债券。 针对这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中海油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傅成玉指出:“中海油的经营策略将继续集中于开发集团的海上资源及扩展我们的天然气业务,发售可转换债券将提高我们的财务灵活性,并为支持集团的增长战略提供低成本的资金。” 此中海油亦给予承销商发售总值1.5亿美元的额外债券超额配发权,如在未来的30天内行使超额发售权,此次发债规模将达到10亿美元。而按照相关规定,中海油于2007年12月15日后之任何时间拥有赎回权,以预定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于转换权有效行使后,中海油可选择以现金交收或交付所需的部分或全部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