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拒绝公开在华工厂的污染排放情况,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再次遭到环保人士更严厉的指责。来自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一份调查指明:巴斯夫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对中国使用双重标准。巴斯夫应立即停止不公平待遇,对中国的环境和公众一视同仁,全面公开其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这使得巴斯夫在中国深陷环保泥潭... [全文][评论][最新报道]>>查看全部企业观察
 >>>公司简介
   巴斯夫是全球最大的化工公司,其在39个国家设有350多个分厂和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化学品及塑料、天然气、植保剂和医药等,保健及营养,染料及整理剂,化学品,塑料及纤维,石油及天然气。巴斯夫在中国化工业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目前参与十家合资企业,所有产品系列均配合公司在上海及南京两大生产基地的运作。   

 >>>巴斯夫中国发展历程
·图为扬子巴斯夫一体化石化基地。
·1885年,巴斯夫的主要产品“品红”向中国开始推广。当时,品红在中国当地的销量,仅次于巴斯夫的大本营德国市场。
·100年过去了,这家全球最大的化工企业决定设立一家直属企业,将公司的产品全面推向这个东方大国。也就是这个当初的决定,为公司未来能够俯瞰整个亚洲市场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978年,巴斯夫开始委托一家香港的贸易公司进行大规模的产品代理。   
·1982年,巴斯夫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破茧而出。   

·1992年,巴斯夫认为,未来的全球化市场将逐步清晰起来,公司正式着手制定起18年之后即2010年的愿景。

 >>>中外企业环保状况报告
·南方周末此次对今年上述两个榜的候选企业,共 264 家中国著名民营企业、 210 家世界 500 强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发现,世界 500 强在华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少存在着不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环保违规事件不断的问题,共涉及几十个著名品牌。 [专题]
 >>>环保风暴吹向上市公司

·环保喊了很多年,环保总局这下动了真格的,对于那些拼命发展不顾环保的企业来说,这下子要得到教训了, 未来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时,环保核查将变成强制性要求。[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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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调查

1、您认为巴斯夫是否应该公布其在华排污情况?
应该
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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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跨国公司在华隐瞒其排污信息,是否应该予以重罚?
应该
不应该
不好说

 巴斯夫被指对中国执行双重环保标准
巴斯夫在华环境信息不公开
  世界500强企业排名81位的德国化工巨头巴斯夫再次遭到环保人士的严厉指责。 绿色和平组织相关负责人昨日再次重申该组织两个月前曾公开的观点:巴斯夫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对中国使用双重标准,其应全面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对此,巴斯夫有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定会按中国的规定做信息发布,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全文]
排污信息公布仍搞双重标准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在京重申,巴斯夫公司在排污信息公布上,仍对华实行“双重标准”。4月26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了《企业污染物信息公开状况调查》,指责13家跨国企业在中国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双重标准”。此后该组织对其中的巴斯夫进行了后续追踪调查,并公布了调查结果。[全文]
多跨国公司在华环保存在同样问题
  与之相关的事实是,早在两个月前,绿色和平曾发布了一份题为《企业污染物信息公开状况调查》的报告。这份报告指出:包括埃克森美孚、皇家壳牌石油、通用汽车、丰田汽车、道达尔、通用电气、福特汽车、日产汽车、日立、雀巢、宝马、东芝,以及巴斯夫在内的13家世界百强跨国公司在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方面对中国有双重标准的行为。 [全文]
 巴斯夫回应质疑
回应一:环保双重标准合规
  对于“是否对中国公众公开”的疑问,巴斯夫的回答是:“在中国,巴斯夫的生产基地都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定期向其所在地环保局报告环保信息。此外,巴斯夫还经常接受中国政府的不定期审计,所有审计结果都符合标准。”相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巴斯夫所做的一切都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详细]
回应二:不会因压力提前披露环保信息
  记者随后拨通巴斯夫相关负责人的电话,该负责人表示:“‘绿色和平组织’主要是指责我们没有定期公布环保信息,但中国环保部发布的环境信息披露条令是今年5月1日才实施的,目前只是框架。另外,我们在中国有30多个生产基地,就算要收集资料也要一段不短的时间。所以未来,巴斯夫一定会按照中国规定做信息发布,但这有一个过程,我们会按部就班执行,不会因‘绿色和平组织’的指责就有所改变。” [详细]
回应三: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商业机密
  在随后的实地调查中,绿色和平组织曾多次与位于上海浦东区的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沟通,但该公司拒绝提供其排污口位置、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等关键信息。绿色和平组织进而于4月30日向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申请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环境信息,但在一个月之后的回信中,浦东新区环保部门称,该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向环保部门提供这些信息。[全文]
 跨国公司在华环保灰色记录
百余跨国企业上环保黑名单
  根据公开的报道,截至8月中旬,位列污染企业名单上的跨国公司共有90家。“其实现在已经超过100家了。”8月23日,该名单出台机构、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而在10个月前,这个数字仅仅是33家。 个别跨国公司看来已经深谙这个中国古代的典故。“我们的邻居比我们还差”,已经成了它们堂而皇之的借口和理由。 [专题]
大公司在华污染变本加厉
  与06年相比,同一家跨国公司多个分支机构同时违规,或者同一家公司多次违规,是这次名单的一个特点。比如,美国百盛餐饮集团旗下的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其在上海就有6家餐厅因“拒报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等问题被上海市环保局列入“2004~2005年本市环保系统查处违法企业名单”。 [详细]
 反思跨国企业的环境责任
要防止跨国公司环境污染转嫁
   从跨国公司环境污染转嫁的角度来看,100家跨国公司被我国环保部门列入违规名单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警示信号。但是,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一些官员出于个人政绩的考虑,对GDP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对环境状况的关注。这使环境执法工作寸步难行,原本就力度不足的处罚措施也难以落到跨国公司身上。对于地方政府的这一软肋,跨国公司心知肚明,这是他们在中国置环境因素于不顾,刻意转嫁污染,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原因。 [全文]
跨国企业的双重标准是自毁长城
   跨国企业实行的却是双重道德标准。在其本土厉行环保,不敢越雷池一步。可在发展中国家,则实行另一套社会责任标准。在其本土8家工厂7家达到零排放的一个日本公司,在中国却连最基本的排放标准都未达到。日资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因“任意排放超标废水,违反水污染物防治管理规定”而被上海市环保局列入“违法企业名单”。 由德国诺尔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投资的招商局福建漳州开发区诺尔起重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因“未建污染治理设施便擅自投入生产,造成严重污染,威胁饮用水安全”,被列为福建省十家挂牌督办企业之一。 [全文]
国内环境法规制定应更具威慑力
   巴斯夫敢于底气十足地说“不”,在于其行为并未违法。正如巴斯夫公共事务负责人称,在污染物信息披露方面确实执行的不是同一标准,原因是国外在这方面早就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中国今年5月1日才刚刚试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跨国公司的底气还远不止这些。《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5月1日起实施,这被视作促进在中国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的第一步。但是,只有框架的法规体系建设在现实中并没有产生预想状态的威慑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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