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民间融资情况的调查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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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0:21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民间融资 天使的一半是魔鬼 民间融资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对临夏民族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民间融资以其简便、灵活、快捷的形式,满足了私营经济、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的资金需求,弥补了县域金融体系的断层,提高社会闲散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了临夏民族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据调查,临夏地区有76%的被调查企业和95%被调查
但是,事物的存在往往是两方面的,除了天使的一面,民间融资也有着魔鬼的一面,民间融资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间自发行为,由于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引导,其风险和隐患正在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正规金融的发展空间。二是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融资以其高利率、高收益吸引了城乡居民大量的闲置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银行体系,造成金融信号失真,干扰了中央银行对社会信用总量的监测。三是影响了经济结构调整。由于民间融资的投向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趋利性,使很大一部分民间资金流向国家明令限制和要求关停的企业,其流向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相悖。四是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民间融资的随意性、隐秘性以及从事借贷活动的目的仅仅是追求高利,使得民间借贷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极易引起经济纠纷甚至造成社会治安的混乱。 规范民间融资需多法并举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在当前金融改革的大环境下,确实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经历长期的“身份不明”的困惑后,今年上半年央行的一份报告,为民间融资的“补充作用”定性令人欣慰。 但尽管被人认为这种“补充作用”的定义无疑是一个身份的明确,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并不会因此而自动消失,其风险及其累加更不容忽视。如果我们把过往的民间融资看作为一种民间实践活动(即便这种概括不尽全面),应该承认它面临最重要的问题是规范。正是由于多年来这种活动并非中规中矩,若不及时予以纠正,仍以惯性运行,不单痼病未除,难免新疾又生。不适时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管理,有可能产生(实际上也确实并进一步产生)多种不良后果——非法集资、严重的资金体外循环和地下钱庄洗钱活动,由此加大金融风险,影响社会和金融稳定。 为此,应采取措施多方面规范民间融资。 在“身份”明确之后,引导与堵疏相结合成为可能,也是理顺目前各种交织难解的问题的关键。对经济发展中的民间融资要彻底改变放任自流的做法,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易于操作的管理办法,赋于民间融资应有的法律地位,明确管理部门,规范融资利率,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投向,促其规范运作。这是政策及立法层面须实现的一个跨步,也是民间融资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础。 就金融机构自身而言,要创新金融业务,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首先,金融机构应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充分发挥银行信用中介的职能,创新金融业务,为民间借贷的双方牵线搭桥。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改变过去等客上门的经营方式,进一步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强化利率杠杆的调控效应,将农村资金更多地留在农村,真正做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全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再次,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简化信贷操作程序,缩短贷款审批时间,适时发放贷款,靠优质的服务、优惠的存贷款利率来遏制不正当的民间融资,使游离出的资金重新回归银行。 要依托银行中介,合理规定资金使用价格。进一步放开个人委托贷款的开办范围,允许更多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在更大范围内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唯此,民间借贷才能走向阳光。 (程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