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结算代理制度优化社会融资结构(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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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0:32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主持人:这次把非金融机构的交易对手方扩大到所有具有结算代理资格或做市商资格的金融机构是出于什么方面的考虑? 嘉宾:允许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和所有具有结算代理资格或做市商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在客观上给结算代理人增加压力,促使其努力提高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投资人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得到更有利的价格,将
但更重要的是,这一措施有助于强化做市商和结算代理人的市场地位,促进一个以做市商和结算代理人为核心的、众多机构投资者参加的多层次的债券市场的形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 主持人:衡量一个市场发展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市场流动性状况,应该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以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市场流动性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还不够。从发达国家的市场实践来看,在典型的报价驱动市场上,做市商和经纪商犹如两个车轮,对保证市场的流动性起着关键性作用,缺一不可。在提高市场流动性方面,央行下一步有什么想法? 嘉宾:为了进一步提高市场流动性,我们不仅要努力完善债券结算代理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和经纪商制度。 虽然从1999年起,人民银行就鼓励几家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在市场中试行双边报价,并在2000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中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成为“双边报价商”,开展双边报价业务。2004年7月,人民银行又将“双边报价商”正式改名为“做市商”。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共有15家做市商,他们在活跃市场,促进市场流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们的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报价券种的期限结构不稳定、报价不连续等方面。尽管做市不活跃的原因很多,但与目前政策层面对做市商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也有关。下一步我们会在总结近年做市商制度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做市商制度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通过加大对做市商的支持力度,提高其做市能力。 另外,如何在进一步完善债券结算代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债券经纪业务的开展,是今后市场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我们将在进一步完善债券结算代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债券经纪业务发展中的难点以及具体推进策略等问题进行研究,以推动债券经纪业务的发展。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还要积极增加投资者数量,丰富投资者类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住房公积金、地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非法人投资集合性资金,扩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群体,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机构名单(15家)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招商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 恒丰银行 北京银行 南京市商业银行 上海银行 武汉市商业银行 杭州市商业银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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