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振淞) 日前,刚刚走出“陆强华与创维[微博]电子劳动纠纷案”的创维集团又传出“坏消息”,该公司旗下一家名为“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被香港税务局追收1995年至2000年间的1.73亿港元税款,并要求在下月16日之前上缴。创维集团董事在香港联交所通告中对此提出强烈反对,并称“不大可能招致任何罚款责任”。
在得悉此事之后,记者昨日与创维集团主席黄宏生进行联系,但是其手机未开。正在外地出差的创维集团新闻发言人张锡朋称,他也是刚刚从记者这里得知此事的,此前未得到过任何消息,因此不便对此事发表评论。此外他还告诉记者,目前创维彩电在国内销售情况很好,并未因最近的事情受到影响。
根据创维上市时签订的协议,创维的7名董事、包括黄宏生本人承诺担保这笔税款,一旦创维反对交税失败,将由这7名董事负责全数支付。
创维数码控股有限公司通告指出,该公司2000年3月28日刊发的上市招股章程中曾提及正在被香港税务局“追税”的风险因素。通告还指出,该附属公司已经接到了香港税务局截至1999/2000年共5个财政年度的缴税通知书。但是创维集团认为这家附属公司的经营收入为香港以外的收入,不用缴纳香港本地税款。
创维同时宣布,公司现在手上有多达11.83亿港元的银行结存及现金,所以上述追缴税款事件将不会对该公司的现金流量构成负面影响。(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