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拍卖地标广告发布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10:3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 辽宁省地名办公室昨天正式对外宣布,辽宁境内的2530个政区地名标志广告发布权即日起将公开进行拍卖。公开拍卖的地标广告发布权使用期限为10年,此期间可自由转让,拍卖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辽宁政区地名标志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据了解,地标拍卖不仅让政区地名这个国有无形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的历史性突破,也探索了一条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事业管理的新路,如此举动在全国属于首次。
(罗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