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股份制银行金融服务全面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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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11:55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艾丽群)昨日,笔者从广东发展银行获悉,我国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7日在西安召开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议,在业务领域的拓展方面结成联盟,并共同签署了国内代理行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据介绍,国内代理行业务是指国内银行间相互提供的金融服务。今后,这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将互相代理的业务有国内信用证、国内保函、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对于
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纷纷表示,建立银行间统一的业务标准,实现客户和网络资源的共享,能有效降低业务成本,提高银行防范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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