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走出去” 须和洋工人阶级打交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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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 17:20 国际先驱导报 | ||||||||||
本报特约撰稿 盛立中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时的预先考察,目前多集中在资源、市场、成本、税收优惠制度等方面,对由于社会制度不同而形成的“软环境”则很少顾及,因而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中由于经验不足而蒙受损失。
比如,中国很多“走出去”的企业家们,对于国外的劳资纠纷问题还很陌生,或者说还只停留在现代经济管理学教科书中。有些人甚至低估国外企业工会组织的作用,总以为采取些“破财免灾”之举,或请当地政府出面就能解决问题。事实证明这些中国特色的手法并不灵。最近发生在秘鲁的首钢秘鲁铁矿公司工人罢工事件就是一个明证(见6月12日~6月17日本报第102期11版报道《首钢秘铁大罢工暂告段落》)。 许多国外政府在解决劳资纠纷问题中的角色则十分微妙。在大多数国家里,当地政府要看劳工组织的眼色,并受制于这些劳工组织,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倾向于保护劳动者。这背后最简单的原因莫过于劳工组织本身的票选作用。 因此,把目光转向国外的投资者必须学会同国外企业中的工会组织打交道,按照国际惯例和当地法律框架订立好劳资双方认可的游戏规则,保持劳资双方良好的互动关系。投资前,邀请一位当地的劳工法专家做顾问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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