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回归 三农成为新领导集体关注焦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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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 08:33 瞭望周刊 | |||||||||
22年前开始的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成功地指导了划时代的中国农村改革。2004年,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系于农村的关键时刻,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农村工作。 1984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热烈庆祝建国35周年盛大游行中,当一列农民游行队伍高抬“中央一号文件好”七个金色大字的巨幅标语牌走过检阅台时,广场上顿时欢呼起来,
从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5年下发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真实地反映了亿万农民的心声和要求,成为我国农村改革迅速推进的强大动力。 时隔17年之后,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3年12月30日亲自签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时,久违了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回归农业。 1月7日上午,在陈锡文启程督促地方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的当天,这位著名的农业问题专家、一号文件起草小组负责人,接受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的专访。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中共中央”或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的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共计56个,这其中尚不包括国务院单发和以“两办”名义下发的其他文件。如果包括十一届四中全会、十三届八中全会、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3个《决定》,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大的文件合计将近60个。也就是说,中国农村改革25年间,这样的文件平均每年达两个以上。 2003年9月,主管农村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及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在请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之后,提出要尽快制定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中央文件。 任何一个中央文件的出台都非常慎重。从9月30日文件组成立到总书记12月30日签批,一号文件的出台前后历时整整3个月。 文件组总负责任人由回良玉副总理担任。起草班子分3个层次:一是领导班子,由各有关部门的部级领导同志组成,负责研究确定文件的重大问题;二是各有关部门的司局长,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三是工作班子。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各种各样的协调不下二三十次。文件组各个层面都多次组织座谈会,仅回良玉副总理亲自主持召开的就有3次:第一次,请农业和农村方面的专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邀请德高望重、长期从事农业工作的老领导,包括部长、书记、省长听取他们的意见。第三次,召开部分省区市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副省长座谈会。文件起草班子也多次进行调研,召开部分省区市的农业综合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 11月15日,文件初稿形成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意见修改后,上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胡锦涛总书记国庆期间到湖南,12月中旬又先后到山东和河南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12月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并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进行了两次协调:第一次将文件分送到近20个部委征求意见,第二次在形成这一文件之前请有关部委的负责人亲自到场最终确定。 12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文件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文件稿提交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修改,并明确表示,经审定后将作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 在随后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文件(讨论稿)引起了强烈反响。出席会议的代表们认为,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专发的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抓住农民增收问题,确确实实抓住了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关键问题,也完全符合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 当然,会上大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要求。一些同志说,文件强调农民增收尤其是强调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增收非常正确,但我国的粮食主产区才13个,对非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也应给予足够的关注。不过,代表们讨论得更热烈的还是希望进一步加大促进农民增收的力度。因此,文件(讨论稿)非常顺利地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12月25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闭幕后,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回良玉副总理又主持对文件进行了逐字逐句的修改,然后报中央领导同志审定。 30日,胡锦涛总书记亲自签批。 2004年1月1日,文件在党内下发。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关注“三农” 1993年以来,中央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工作会议、每年出台一个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已经成为惯例。但2003年却先后召开了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下发了两个文件,为20年来所仅见。 新一届中央刚刚选举产生不久,为准备2003年初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在2002年12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就提出,要更加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为2003年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作了非常重要的铺垫。 为简化会议程序,中央在1997年作出规定,各个行业、部门的会议,除分管领导外,中央领导一般都不出席和讲话。2003年初,新当选的总书记胡锦涛出席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惯例。胡总书记在会上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这句话后来被广泛引用。这也解释了总书记到会作重要讲话的深层原因。因此可以说,2003年从上到下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比以前提高了。 2003年底,第二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从表面上看,这一方面是出于对1978年12月2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拉开农村改革序幕的纪念,另一方面也由于2004年春节是在1月份而使会期提前。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央经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后认为,2003年在遭受非典和多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下,农业和农村保持稳定发展,目前的局面来之不易,很多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同时,近几年来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缓慢,已成为影响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 解决农民增收事关发展全局 最近六七年来,农民增收持续困难。自1997年到2003年,农民收入每年平均只增长4%左右,仅相当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一半;1997年到2002年,农民人均年收入只增长了380多元,而城镇居民收入却增长了2500多元,增加额尚不足城镇居民的1/6。 农民收入问题直接关系着农产品的生产。据统计,2002年与1997年相比,农民来自农业的人均收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100元左右。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减少,必然影响到农民尤其是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事实也恰恰如此。2000年以来的4年间,我国的粮食生产一直持续下滑,播种面积不断下降。2002年,粮食播种面积仅14.9亿亩,比1998年减少了2.2亿亩。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恢复和提高粮食生产显然已不可能再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去强迫农民种粮。要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首先必须让种粮农民能赚钱。因此,即使为了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的稳定供给,也必须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直接制约着农村的购买力,抑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和内需的启动,二三产业的发展也受到严重限制。现实表明,农民收入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生活的改善、农民对农业的投入,还关系着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 正是基于这样一系列的考虑,中央认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中最为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尤其是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解决了农民增收问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也会得以提高,可谓一举两得。因此,中央在确定文件的基本内容时,明确提出要把促进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突出位置上。 37条具体政策的创举和突破 参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代表们认为,“一号文件的政策之多、力度之大相当少见,是多年来含金量最高的一个关于农业和农村政策的文件”。综观9大部分22条内容,具体政策达37条之多,触及到很多深层问题,其中不乏创举和突破。 ——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强调了“进城就业的农民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提法在中央文件中提出尚属首次。 这一分析也至为深刻,也非常符合实际。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看,二三产业中就业的员工有46.5%是农业户口,目前这个比重还在继续提高。即使使用2000年的数据,在服务业中,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也已占到52%,加工制造业中超过60%,建筑业尤其是建筑工人占79.8%。因此,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我国社会结构变迁中人口结构和就业结构发生的巨大变化。 ——加强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成为重要的战略考虑。由于我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受过好的科技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在当前城镇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地从生产第一线退出的情况下,进城的农民工短期内又很难成为熟练工种,如果不注意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不仅不利于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最终也将严重影响我国的产业竞争力。 ——征地制度改革引人注目。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只有公益性用地才可由政府征用,但目前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事实上基本没有区分。其后果至少有三:由于公益性征地的补偿标准很低,征地范围被扩大后,农民在失地之后普遍得不到足够补偿;经营性用地通过政府形式强制征用,破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政府变相成为经营主体后,背离了其职能,对土地的管理陷入盲区。因此,无论对于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还是对于政府职能转变,这次征地制度改革的意义都非常重大。 ——对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作出硬性规定。文件明确了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的义务,要求其必须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该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应该说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动作,是一个新的创举。 文章资料1: 20世纪80年代的5个中央一号文件 1982年第一个一号文件彻底突破僵化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框框,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1983年的第二个一号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第三个一号文件,确定承包给农民的土地15年不变。 1985年第四个一号文件,将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系统化,提出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 1986年第五个一号文件,提出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肯定原有的一靠政策、二靠科学的同时,强调增加投入,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同时明确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5个一号文件确立并巩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亿万农民得到了自由和实惠。 文章资料2: 一号文件的四大主题 陈锡文说,一号文件的主旨非常突出,即促进农民增收,尤其是各项政策措施要更多地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倾斜。文件共9大部分,表现4大主题: 解决农民增收中的两个难点和两个重点(第一和第八部分)。即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和贫困地区未解决温饱及未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农民。 农民增收的具体途径(第二、第三、第四部分)。这三个部分包括三个层次:一、继续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挖掘农业内部农民增收的潜力。二、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使更多的农民就近转移到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三、着眼于整个国民经济,让农民通过进入城镇就业获得收入。 为农民增收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第五、第六、第七部分)。着重阐述了三个方面: 一是要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开支。2004年中央财政向农业增加的开支增加了294亿元,是历史上增加最多的一年。但光靠中央财政毕竟很有限,文件明确提出各级地方政府都要把增加对农业的财政收入作为自己的责任,要建立起财政用于农业的开支保持稳定增长的机制。 二是强调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倾斜。近几年,固定资产投资中用于农业的国债资金大概占1/3。在目前国债数量逐年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文件明确提出对农业投入的比重不能减。对农村的中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不但比重不能减少,数量还要增加,并特别强调了“六小工程”。“六小工程”虽小,但它离农民最近,工程建成后,不但对改善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作用很大,而且也为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 三是强调为农民的增收减负提供体制保障。文件指出,重点要抓4项改革: 第一是改革征地制度。控制征地规模,尽量少占用耕地,占用之后必须妥善安置农民对其进行合理补偿。由于其中涉及的问题很多,所以尽管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了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但国务院明确表示还将研究出台专项文件。 第二是改革粮食流通体制,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目前大家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认识逐渐一致,即要逐步地走向市场。但问题是,在目前粮价较低的情况下放开粮食市场对农民造成的损失怎么办?中央经过认真考虑,提出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并明确提出,从现有的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不少于1/3用来直接补贴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现有的粮食风险基金约302亿元,即拿出不少于100亿元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非粮食主产区也有粮食风险基金,也要拿出一定的资金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对此,国务院也将研究出台专项文件。 第三是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突出的有两点:一是农业税降低1个百分点,同时取消农业特产税。减负也是增收,预计这两项合在一起,可以让农民减轻负担70亿元。按照原来税费改革的设计(取消三提五统、实行一事议)之后,我国的农业税稳定在7%,加上地方附加达到8.4%左右。这一点已基本做到。国务院决心在此基础上逐年逐步降低农业税率,今年降低1个百分点。二是加快税费改革的配套改革,包括基层机构精简、人员精简、农村教育资源的重组和合理利用等。农民减轻负担后,如果不对农村的社会管理进行相应的变革,将很难保持机构的正常运行,农民负担可能出现反弹。 第四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央已经充分认识到,对农村的金融支持不足对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非常不利。从2003年开始,中央就加大了对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所推出的信用社改革已经在8个省市进行试点,2004年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推开。但农村金融改革不仅是信用社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整个金融体系,所以文件对农村金融体系制度创新提出一系列要求。比如明确县及县以下的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的义务,进一步完善邮政储蓄政策,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担保制度和农村保险制度,等等。 强调党对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第九部分)。 (瞭望周刊 记者 韩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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