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推迟 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 07:38 北京娱乐信报 | |||
在预先举行的座谈会上,消费者提出“下调幅度不低于50%”等四条建议 信报讯(记者吴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发出公告,原定于4月24日举行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因故推迟,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预先召开的民航价格调整座谈会上,与会消费者代表提出“民航 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北京消费者对民航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市消协邀请法律、经济专家和消费者代表,就《方案》举行座谈会。出席民航票价听证会的北京消费者代表任穗英表示,一定要认真履行好自己代表的职责,如实地把这些意见和建议带到会上。 一些代表认为,民航价格不应是政府定价。因为民航既非少数商品,也非自然垄断的行业;既非公用事业,也非公益性服务行业。民航不同于铁路那样完全处在垄断地位,除已有的四大航空集团外,还有五个航空公司共同参与航空经营,初步形成竞争格局。如果以政府定价的方式确定机票价格,势必是一种机制上的倒退,是将已初步形成的竞争格局拉回到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和民航事业的发展。 鉴于民航目前的状况,有的代表认为,与其政府规定民航上下浮动价格标准,不如改为政府指导民航价格更为合适,这可以促进民航竞争格局进入良性循环,使价格、质量和服务都接受市场的检验。 在民航价格调整方案中机票价格下调幅度为40%,对此,有的代表提出疑问,现在有些民航票价已经折到50%或更低,这说明航空公司还是有利可图。因此如果一定要规定民航机票价格的上下浮动标准,那么下调幅度应确定在50%,而不是方案中所提出的40%。 此外,有的代表认为,向消费者收取机场建设费是一种没有法律依据的做法,应当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