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饶锋伟林海
2000年底,欧盟相关石材产业对我国进口的花岗岩石制品提出反倾销申诉一案,涉案金额达4000万美元,涉及企业27家。这是我国石材业第一次遇到也是至今为止最大的一起“国际官司”。
按照国际惯例,如不应诉,反倾销案即成立,这意味着我国出口到欧盟的石材产品将被课以高额关税,最终导致中国石材产品退出欧盟市场。
涉案的27家企业有17家在福建省,面对突如其来的“国际官司”,我省企业迅速召开应诉会议,由4家企业代表全部涉案企业参加应诉。经过半年多的取证,我方出示了各项有力证据,使得欧盟相关石材产业不得不于2001年6月6日撤回反倾销申诉,欧委会也于6月12日终止反倾销调查,我方终于胜诉。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省经贸委行管办郭经伟副主任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过石材行业此次遭遇的“国际官司”,有两点启示:首先是企业要积极应诉,一致对外,不应诉就意味着对不合理裁定的默认,意味着失去市场。应诉要付出相当大的费用,涉诉企业要在行业内部形成凝聚力;其次要规范行业行为,严格按照国际惯例,指导企业生产加工行为,学习掌握适应WTO贸易规则,按国际化、标准化进行生产与贸易,自如应对国际市场变化。
责任编辑:心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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