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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四方面规范私募基金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14年07月11日 16:01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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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在私募基金募集销售方面,一是不得通过公众媒体传播形式或者通过讲座、报告会和张贴布告、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私募基金;二是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三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要求;四是要求投资者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汇集他人资金。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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