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容桂社保局雇员违规为近30名市民办假社保证明买房 顺德区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回复
本报讯(记者曾毅) 本报在8月8日报道的顺德区社保局容桂办事处原聘员杨铭毅涉嫌受贿、诈骗、滥用职权案又有新的案情进展。杨铭毅与售楼小姐狼狈为奸,为不符合在佛山参保的人员办理虚假社保手续,从而使其避开“限购令”获得在佛山范围内购房的资格。
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顺德区社保局以及相关部门获悉,涉及杨铭毅的“问题限购房”一共有近30套,对于这些房屋交易的处理意见,区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回复,“交易取消”,而对于市面中出现了类似房屋交易,“一律按照‘交易取消’处理,即已购房等待房产证的将无法得到房产证,已拿到房产证的,房产证将被取消。”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
制证:家中制造伪造格式
根据顺德区检察院的指控,在2011年初到2011年7月期间,杨铭毅伙同售楼小姐陈某,为了帮助客户取得佛山市范围内的购房资格,连同另外一名嫌疑人杨某一起,伪造了购房客户的社保假证明。
记者昨日从顺德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杨铭毅制造社保伪证,他并不与买房者直接会面,从6到7位中间人获取买房者的资料和“好处费”后,他就在家中用电脑伪造社保证明的打印文件格式,“因为杨铭毅是关系业务组组长,熟悉社保证明的办事流程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格式,他甚至也清楚国土局验证的流程,所以就在家中先伪造文件格式,再用自己的业务章盖印。”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好相关伪造证明后,买房者资料并没有进入社保电子档案系统,所以案发前我们很难察觉。”
在2011年初到2011年7月期间,杨铭毅一共伪造了近30份社保证明,“每份证明大约收好处费3000元,一共非法获利约10万元。”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道,而这些买房者也凭借这些伪造证明购买了近30套房子,部分人士甚至拿到了房产证。
进展:一审已结束
杨铭毅案在今年5月15日进行了一审,其中作为中间人为买房者办理伪造社保证明,突破“限购令”的相关涉案人员一共有6人,5女1男。记者从顺德区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了解到,这六人拟定的罪名为“积极协助杨铭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系共同犯罪”。
骗取社保案的售楼小姐为陈某,她在5月15日庭审时表现低调,仅仅出庭半分钟左右,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案情均当场承认。杨铭毅案一审第一次开庭已结束,目前尚无第二次开庭的时间。
问题房:
全部“取消交易”
杨铭毅案上周经公布后,目前最大的焦点为近30套“问题限购房”如何处理?昨日,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处理的结果非常明晰,全部以“交易取消”处理。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处理依据是佛山市住建部今年年初向各区颁布的一项文件,“当时南海区也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市住建局根据这个案件,作出了相关指示,凡是违法违规获取了虚假证明,购得佛山市商品房的,我们行政部门以‘交易取消’处理,即不发放房产证,或者取消房产证资格。”她还进一步进行解释:“相关购房者通过所谓中间人获取虚假的证明文件,突破限购令,本身就是有过错的行为,他们应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后果。”
至于具体的法律程序,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杨铭毅案是刑事案件,而相关购房合同的纠纷案件是民事案件,“如果对我们的处理有异议,应该循民事案件解决。另外,至于购房合同有效与否,购房者与房产商的责任归属问题,我们都建议循民事法庭解决。我们是行政部门,负责的是行政手续的批核,其实‘交易取消’的意思就是不予发放房产证,用欺骗手法购得的房源无法再进行二次交易。而涉及《物权法》,已购得商品房的归属问题,甚至是交易取消后相关退款或者赔款细则问题,那是购房者与房产商的问题。”
紧急联动:
杜绝“问题限购房”交易
根据顺德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杨铭毅制作伪证的相关信息,没有进社保局系统,“所以我们暂时无法掌握问题购房者名单”。
两个部门在记者采访时,都坦承没有拿到“问题限购房”的具体名单,但他们同时表示,为了防止相关买房者短时间脱手,将问题限购房抛售套现,“我们部门间已紧急联动,并向顺德区公检法部门进行紧急申请,会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这些名单,杜绝问题限购房的二手交易。”
工作人员提醒:“不要相信外界所谓办理社保证明等‘中间人’的蛊惑,因为一旦被查实,以伪造证件、不受限购令限制而购买的房子,那是‘问题缠身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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