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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维:警惕资本下乡夺走农民土地(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1日 17:16  《新财经》

  潘维:现在要全民低保,8亿农民,你给我算算,怎么保?

  农民进城不能冒进

  《新财经》:您刚才也提到,土地需要集中。土地集中后,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怎么办?让他们进城?

  潘维:是的,我国农村的未来不在农业,不在农村,而在城市。让大量农民走出农村,走向中小城市和大城市,使我国农村人口降低到总人数的10%以下。但是,这在短期内不可能实现,最乐观的估计,至少也要六十年才能完成。

  有少数学者主张,以个体“永佃”(中国历史上存在过一种独特的土地制度——永佃制,即只要佃农按约交租便可永久保有佃耕业主土地的权利)来虚化集体所有制,让“资本下乡”集中土地,并号称这是代表农民的愿望。然而,这是菲律宾道路,是印度道路,是拉美道路,是资本至上的“主义”。

  《新财经》:目前,我国有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奔波,有人提出可以给流动民工城市户口,让他们在城市定居。

  潘维:事实上,有能力在打工城市定居的民工是极少数。对大多数民工而言,农村老家的家庭承包地和宅基地才是他们生存安全的保障,是他们留守亲人的保障。在农村的土地上,他们才有归属感。

  有人说,给农民户口他们就能在城市定居。说这话的人如果不是无知,就是故意撒谎。用一纸空洞的城市户口来换取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如同赤裸裸的抢劫。

  还有人说,现在的城市足以承担失地农民的生活。我希望他们去印度和拉美的贫民窟实地去看一看,比较一下那里贫民窟的生活和我国农村有房有地有学校的生活,做个诚实的结论。

  农民在乡下有地有房有学校,你非要把他赶到城市贫民窟里,这是食洋不化。我们要好好走中国道路,我们不能再拿资本逼农民进城。

  应加强农村集体的作用

  《新财经》:我国农民收入长期停滞,大量土地撂荒,农民就这样继续穷下去?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出路在哪里?

  潘维:我也赞同土地适度集中,但关键是农地流转集中到谁手里。

  我认为,土地应流转给农村集体。削弱农村集体,就阻碍了进城农民的退出机制。

  农村要把抛荒的农地和空置的宅基地流转集中到现有的农村集体手里。这样,越来越少的农民会拥有越来越多的耕地,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这样做,农村社区就会有钱有权,不断加强和巩固,成为对接城市援助的桥梁。随着城市化进程,农民进一步减少,农村社区就会像波浪一样不断向前推进。

  加强农村集体,巩固农村集体,农民才能自愿进城,而不是被资本逼迫进城,他们留在乡下的亲戚们才有与退出者们共同富裕的希望。也就是说,实行“共有私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集体才能真正保证农民的利益。

  《新财经》:现在农村基层村舍组织已经削弱了,其作用也并不明显了。真有必要再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吗?

  潘维:削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20世纪末政府的重大失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的。后来发展乡镇企业,集体又强大起来了,结果自由派说这样不好,对乡镇企业进行改制。现在为节约行政成本,搞合村并镇,我认为这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宪法说村民自治,怎么能说合就合?

  集体的功能全部丧失,资本和国家就直接面对个体农民。没有集体的农民是分散软弱的。较之集体,个体农户基本不具备抵抗强大资本的能力,很容易被各个击破。中国农村的兴旺史就是农村社区的兴旺史,而中国农村的衰败史就是农村社区集体的衰败史。

  《新财经》:有些学者认为“集体化”是专制的产物,人们在自由市场条件下完全可以实现自我集体化。

  潘维:世界上有自我集体化吗?我没听说过。这是玩概念,历史不是这样的。一个集体、一个社区一定要有一个头,这个头说话一定得算数。

  集体有一定的强制性,蛇无头不行。在哪里都有支配与被支配,思想本身就是一种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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