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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记者 张 程
潘维认为:土地应流转给农村集体,农村要把抛荒的农地和空置的宅基地流转集中到现有的农村集体手里。农民应该自愿进城,而非被资本逼迫进城
潘维有点怪,一个国际关系学教授,却常常偏离“主业”,去研究农业、农村。潘维认为是受自己导师的影响,作为我国经济学界元老陈翰笙的关门弟子,他希望能延续先师的精神薪火。
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更有学者认为,应该实行土地私有化,这样,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就会有更多的发言权。比如,清华大学秦晖教授就持这样的观点。潘维的观点与秦晖恰恰相反,他认为当代世界不存在绝对的土地私有化。
潘维不赞成“资本下乡”。他认为:农村要把抛荒的农地和空置的宅基地流转集中到现有的农村集体手里,要加强农村集体的作用。
当代世界不存在
绝对的土地私有权
《新财经》:最近,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话题很热。许多人认为在目前土地归集体所有的制度框架下,农村集体土地转为非农用地,获益最多的是权力和资本,农民利益受到了侵犯。因此,有人提出应该对现有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比如私有化。对此,您怎么看?
潘维:我觉得这种判断很轻浮。其一,农地转为非农用途的数量很少,涉及人口也很少,并非全国农村普遍存在的情况。近二十年来,流转为非农用地的只占农地总面积的5%,凭什么依据这5%,就要改变整个农村的土地制度呢?
确实,目前存在农地征用价格不合理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国家的征地补偿标准缺乏与时俱进的弹性。第二,部分有特权的人,强买农地和林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或盖别墅、开小矿。这种“资本下乡”给农民的补偿很低,还搞“分期付款”,不能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有人认为这是集体所有制的原因,这与集体所有制何干?恰恰是因为集体所有制被虚化和村行政的灰色化,“公司”才有机会勾结腐败官员,去俘获村干部。
《新财经》:有人认为恰恰是因为集体所有制的原因,才出现了上述问题。他们赞成实行土地私有化,让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有更多发言权。
潘维:从法律意义上讲,当代世界不存在绝对的土地私有权。权属是为了使用,干预使用就是干预权属。全世界的政府,包括我们的近邻日本政府,都干预土地的使用,一直干预到每块土地的具体使用。越南政府搞了耕地和房基地的私有化,结果很糟糕。若不是越南政府维持了对土地用途的严厉干预,后果不堪设想。我国的香港特区和新加坡被美国某权威机构连年评为世界上“最自由”的两个经济体,但那里的土地也是“国有”的。土地私有与否,与经济自由没有直接联系。
纵观世界史,从来就没存在过“清晰”的土地私人权属。所谓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晰”和“所有者缺位”的说法,是自造的貌似“学术”的概念,目的是改变我国农村的集体所有制,为资本下乡鸣锣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