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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痛流产广告改称“计划生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2:15 北京晨报

  律师认为也属违禁之列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紧急通知的要求,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性病、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然而记者发现,一些“无痛流产”的广告却悄然变脸,成了“计划生育专业”、“意外怀孕”、“终止妊娠”。

  ■广告

  禁刊令没挡住“无痛流产”

  11月3日,记者随机翻阅北京地区一些报纸,在某报上发现了5条标有“意外怀孕”字样的分类广告,分别为北京永南医院的“意外怀孕580元”、北京恒安中医院“意外怀孕”、北京国都医院“意外怀孕怎么办?”、“计划生育专业”、丽泽医院“意外怀孕”。其内容宣称“在睡眠状态下进行、无痛”,和以往的无痛人流广告几乎没有区别。

  在另一份报纸中,记者也发现了有关“终止妊娠”的广告,上面写着手术费280元起,免费查早孕,“让怕痛的你不再痛——在安静的睡眠中轻松完成全过程。”

  ■

医院

  “计划生育”就是无痛流产

  记者以咨询的身份致电某医院,医院工作人员坦言他们和计划生育有关的广告就是以前的无痛人流。

  代理北京某报健康信息专栏的一家广告公司刘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把“无痛流产”的广告改成“计划生育”广告词,回避了一下,应该就不属违禁了。他表示,“我看某报就把无痛流产改成意外怀孕登出来了,先看看相关部门的反应再说”。

  ■出版总署

  “变脸”广告已引起关注

  记者将“无痛人流”变“意外怀孕”的现象向新闻出版总署报纸期刊处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这种现象已经引起新闻出版总署的关注,虽然从字面上来看“意外怀孕”和“终止妊娠”好像没涉及到“无痛流产”,广告具体内容确实是有关于“无痛流产”的东西。“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与

卫生部正在制定
医疗广告
管理办法,很快就会出台,到时候所有医疗广告都要经过卫生部审批,就可以根本杜绝‘变脸广告’”。

  ■律师

  从内容上看肯定违禁

  消法专家、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官兵认为,关于流产广告,“禁刊令”明确规定停发“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这说明禁刊的流产广告是以内容为标准进行界定,而不是以形式为标准进行界定的。不管报刊广告中是否使用“无痛人工流产”字眼,只要从内容上可以看出属于“无痛人工流产”就属此次禁刊之列。

  晨报记者 马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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