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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捐赠免征所得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10:36 生活新报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对五种捐助免征所得税。这五种捐助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公益性、非营利性慈善组织捐赠。另外,通过一些公益性基金进行的捐赠,也在免征范围内,这些基金包括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

  除此之外还包括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
育、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以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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