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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下须发业绩预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11:22 生活新报

  深交所日前制定适用于深市主板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工作指引》,规定在三种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这三种情况是: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12个月)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经财务核算或初步审计确认,公司该年度经营
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业绩出现大幅变动(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其他深交所认为应披露的情形。但当比较基数较小时,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披露业绩预告。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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