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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规范威力日减 北京大部分商场明目张胆违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14:32 中国消费网

  据《北京日报》报道,对于商家的打折、返券等促销行为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自从今年2月1日以来已经正式实行了近10个月,但经调查,《规范》刚实行时的威慑力似乎已经慢慢减弱,大部分商场在打折返券等促销活动上开始明目张胆违规。

  用券时间多限制

  上周,在北京崇文门新世界商场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满300送300A券”的活动,但其大门前及店堂内的多幅广告牌上都只标示出了“11月1日起,新款冬装满300返300A券”,对于能使用返券购买哪些商品,返券使用的截止日期却只字未提。前台服务人员表示告诉记者,能够使用返券购买的商品需要顾客在购物时“自己看”。而《规范》中明确要求:“返券商家应提前明示使用‘返券’的商品范围、时间、方式、返券面值,以及有关附加性条件等详细内容。”

  此外,据调查,此次促销活动的结束日期为11月10日,而返券使用的截止时期也为11月10日。“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我10日买东西返券了之后必须要在10日当

天花掉?”前台服务人员对此问题给予肯定答复。这也与《规范》中“返券使用期限自当日购买商品的行为结束之后,一般应不少于7个营业日以确保消费者的选择权”的要求不符。

  打折信息不明确

  随后,经过对其他数家正在进行返券打折等促销活动商场的调查发现,发现此类违反《规范》的情况还普遍存在。正在进行“满200返216券”的北京中友百货的门前和店堂内既没有明示各类商品返券的具体数额,也没有明示使用返券的时间、范围等信息,向前台询问返券使用截止日期时得到的答复为“总之你尽快花完就是了”。

  北京君太百货和阜成门华联虽然均在门前广告和店堂内明示了提供返券的商品种类、返券数额、返券使用日期等详细信息,但还是没有明示出返券能够购买的商品种类。君太百货服务人员表示,各个品牌收券的额度不一样,有的全额收,有的只收80%,但商场无法一一明示,需要顾客自己去发现。

  此外,在向多家商场前台索要活动宣传单时不是被告知根本没有,就是已经发完。没有宣传单,很难随时掌握促销活动的信息。而规范中要求商家“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能够了解或掌握其真实的信息”。

  消费者一头雾水

  今年2月1日《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刚刚出台时,商场们纷纷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促销。但十个月过去了,哪些商品返券,哪些不返券;哪些返券多,哪些返券少;哪些能用券,哪些不能用券;哪些只能用80%券,哪些能全部用券;返券能用到什么时候,打折前的商品卖的是什么价格……这些《规范》中明文要求提前让消费者了解的信息,很多消费者依然不能提前了解。一位女士表示,她并未感觉到现在的促销活动和《规范》实施前有什么不同。(编辑:盛秀华)

  作者:中新网杨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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