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标准有望因人而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9:56 中国消费网 | |||||||||
昨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我国个税将逐步改革,今后的扣除标准不再“一刀切”,而是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加专项扣除的办法。 楼继伟说,鉴于目前税收征管条件尚不具备,全面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条件还不成熟,为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有必要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
现在的个税征收办法对个税标准实行一刀切,即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要承担三口人生活,但是扣除标准还是和其它人一样。 楼继伟解释,原因是受“税制限制”。他介绍的个税改革设想里,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单”:统一、规范费用扣除标准,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加专项扣除的办法。 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表示,实现生计扣除加专项扣除是对扣除标准的完善手段,可以根据人们的基本生活支出需要分别规定不同的扣除标准,将家庭教育、购房等开支也考虑进去,这种因人而异的扣除标准更加合理。 现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实行九级累进,最高税率达到45%.楼继伟表示,今后还将对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适当调整,在综合征收基础上,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合理设计累进级次,减少累进级次更好地体现对高收入的调节导向。 楼继伟还表示,今后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要建立健全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信息收集和交叉稽核系统,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电子化,逐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和代扣代缴明细管理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力度等。(编辑:金楠) 作者:新京报赖颢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