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开始结息对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00:2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黄宏) 一年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注入了多少“新鲜血液”?又该得到多少利息?昨从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获悉,即日起,个人可以持对账簿到相关银行营业网点补登包括本次结息在内的账务。 据介绍,6月30日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结息日,武汉市共有近百万职工的公积金对账簿将“刷新”。从7月1日起,已取得《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职工,可在每日建行或工行营业时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也将在近日领取单位缴存对账单。其中,在工行缴存的在7月12日以后到银行领取,在建行缴存的在7月20日以后到银行领取。 有关部门提醒:个人领取对账簿、各单位领取对账单后,应立即进行核对,如有疑问,请尽快与缴存银行联系。武汉市房改委资金中心近日也开通了咨询热线:82717453。 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本次结息标准为,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0.72%)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1.71%)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