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滦县宏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宏大)向社会揭发了西安力帆造假侵权的事实。
河北省滦县宏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向记者投诉称:2002年5月,他们花16.8万元在西安力帆购买了一台LF4900型稳定土摊铺机。该机调试时高程就不稳定忽高忽低,至少相差90~100mm。由于该机无法正常使用,既耽误了工期又影响了进度,给企业造成了60多万元的经
济损失。河北宏大与西安力帆多次电话交涉,但退货要求均被拒绝。
河北宏大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西安力帆的宣传资料,称2002年初,西安力帆为装点门面,找了个当时已经失效的外国专利,开始在行业媒体上做广告,吹嘘自己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技术”。
记者根据西安力帆广告上的专利号(ZL93J08953.0),在国家专利局的网站上查询时,却无法找到该专利。西安力帆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在网上找不到该专利,是因为他们把专利号写错了。据了解,西安力帆错写专利号是有意所为,真实的专利号应该是931089530,该专利是芬兰公民埃萨·曼提尼在上世纪申请的一项“道路路面物质的铺设装置”专利,1993年在中国提出申请,2002年7月20日因故终止失效。该专利技术采用的是沥青摊铺机的熨平板原理,是过时淘汰技术,基本上没有实用价值,其生产单位———芬兰TM公司在全世界推销了8年,仅销出十余台机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西安力帆在2003年6月6日才购买了这项上世纪的专利。购买专利后西安力帆又着手将其产品改头换面,包装上市,并号称是“一种世界全新的筑路机械”。
“我们买的是LF4900型摊铺机,西安力帆给我们出示的却是LF8000型的检测报告。LF4900根本没有检测过,而他们LF8000型设备的真实运行情况也不像LF8000检测报告的记录的那样。”河北宏大负责人气愤地告诉记者。
西安力帆为获得公路建设行业的“市场准入证”———《技术检测报告》,2002年1月28日委托西安筑路机械测试中心在山西侯运高速公路7标段对其生产的LF8000型稳定土摊铺机进行检测。
据山西侯运高速公路7标段项目负责人郭某介绍:当天检测时,在侯运高速公路旁连接处试铺了3次,前两次都失败了,第2次试铺时发动机还坏了,换了发动机后又开始第3次试铺,这次勉强铺了半幅近百米路面就结束了。路面宽约有9米,实际铺的路面不足5米,铺出来的平整度并不好,还出现过摊铺不实、“波浪状”和“铺层表面缺陷”、“缺料”等情况,没见到有人测平整度,按当时的机械性能和摊铺状况根本达不到6mm这个要求。郭某还说,机械性能关键参数“摊铺平整度”在未使用3米直尺的情况下,根本就没法检测,而检测人员凭什么弄出了关键部分平整度的检测数据,并得出小于国家标准6mm的平均值?另据了解,当时现场的公路质量总监张某对那台用于检测的摊铺机始终不认可。
河北宏大负责人告诉记者,西安力帆销售的多数是LF4900型稳定土摊铺机,使用的却是FL8000摊铺机的《技术检测报告》,这对用户来说是误导欺骗。他们已委托律师将西安力帆起诉到法院,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的损失讨个说法。
作者:王 哲 本报记者 王 梅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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