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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投诉)谁动了产妇的胎盘?产妇胎盘流向调查(05-20 15:57)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5:57 中国消费网

  去年11月,哈尔滨一家饭店将“具有神奇大补功效”的胎盘引上餐桌。此后,胎盘去向及其所有权开始备受关注。然而卫生部作出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一月有余,仍有很多产妇对胎盘去向或是漠然,或不知其踪。

  多数产妇:不知胎盘去向

  连日来,记者在太原市部分医院妇产科作了调查。几乎所有的产妇及家属都表示,孩子出生后,没有要胎盘,也不知医院如何处理。在太原一家市级医院产科住院部,初为人父的王先生说,那一刻,全家人最关心的是母子平安,其他的事情早已抛在脑后。当时医生曾问他:“你们要不要胎盘?”他不假思索就答复“不要”。

  在另外几家医院产科,记者先后询问了20多位产妇及家属,有的说,医生根本不征求他们的意见,自己当时也忘了问;有的则表示自己想要,但医生说那是“医疗垃圾”,不能给个人,由医院“统一处理”。

  儿子刚半岁的张女士说,她一生完小孩就向医院要回了胎盘,但在住院期间,医院并没有主动问过她是否要胎盘。张女士认为,医院这种做法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产妇要回了自己的胎盘,医生也应该向产妇介绍应该如何科学处理。

  部分医院:胎盘成了医疗垃圾

  记者在太原市10多家医院进行调查时,不少医护人员表示,对多数产妇不要的胎盘,医院主要按医疗垃圾处理。

  一位太原市市级医院产科护士长说,产妇分娩前,医院一般要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假如他们不要,医院就把不要的胎盘当医疗垃圾处理,即装进黄色医疗垃圾塑料袋,统一密封起来,作为病理类医疗垃圾集中存放,由太原市环卫局特种垃圾管理处定时运走。有的医院说,他们也把胎盘当医疗垃圾处理,但不征求产妇及家属意见。

  当记者提出想进产房看看胎盘时,院方以各种理由婉言拒绝。记者到一家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垃圾处要求看是否有胎盘,同样被工作人员阻止,称封存好的医疗垃圾不能打开。

  随后,记者询问了太原市环卫局特种垃圾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说,对于医疗垃圾,医院都是用黄色塑料袋分类整理好集中暂存。清运工人到医院拉医疗垃圾时,都是一桶一桶装,从不打开塑料袋,肉眼无法辨认医疗垃圾是什么。运到垃圾场时,也是直接卸到大铁斗里,入炉焚烧,根本不知里面是否有胎盘,也根本不认识胎盘是何模样。

  记者追踪:究竟谁从医院收走了胎盘

  记者在太原市一家比较规范的省级医院产科采访时,一位护士长言之凿凿地说:“我们的胎盘都让省疾控中心收走了。”采访多日来,记者第一次听到如此明确的说法。

  然而之后对山西省疾控中心等部门的一系列采访,得到的却是否定的答案。山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这些年,卫生部对胎盘管理一直没有什么具体规定,卫生厅也无法过多干涉,怎么处理胎盘由医院自行决定。

  据这位护士长介绍,这几年收胎盘的人专门给了医院一个冰柜,能放40多个胎盘。产妇分娩之后,护士就把胎盘用淡蓝色的医用塑料袋单个装起来,放进冰柜冷冻。一般收胎盘的人一两周来一次,除了每月给医院十几元的电费、卫生管理费外,不付其他任何费用。

  记者希望了解收胎盘的是疾控中心哪个具体部门,护士长说,收胎盘的人自称是省疾控中心的,交接手续上盖的章是一家“人胎血制品服务部”。但她并没有给记者看交接手续,只告诉了一个联系电话。当记者按这个号码打过去时,对方说是住宅电话,与“人胎血”无关。记者向“114”查号台查询,被告知没有与“人胎血”有关的电话登记,电话簿上也找不到这类机构名称。随后,记者又先后向山西省、太原市疾控中心核实,他们查了两天后均表示,疾控部门没有一个科室到医院收胎盘。

  有关卫生行政管理机关的一位知情者透露,前几年有过疾控部门到医院收胎盘的事,有一段时间还给医院兑换胎盘组织液,现在可能变成类似生物制品药厂来收,大概还打着疾控部门的旗号,他们在许多医院收,绝不是一两家医院。

  西安市一位老医生向当地媒体揭开了其中“猫腻”。医生说,根据惯例,绝大多数产妇和家属不关注胎盘的下落,通常产妇不要的胎盘会被作为医疗垃圾销毁掉。私人要想买胎盘,没有熟人介绍一般不可能购得。一些医院将产妇留下的胎盘集中回收放入冰柜后,再交给医院的有关部门处理。其中一部分胎盘被一些药厂、生物制品厂收购。一些对胎盘监管松懈的医院,售出胎盘所得收益要么被医院个别部门占有,要么被个人私分。

  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如何管理的呢?记者走访山西省卫生厅几个部门后得知,卫生厅并没有收到上面的正式文件,但他们在网上和报纸上看到了这一消息。他们表示将尽快把卫生部近日对有关问题的批复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医疗机构,以便作到与卫生部要求一致。如果出现买卖胎盘行为,将与有关部门联合查处。专家:乱食胎盘有害无益

  胎盘具有什么疗效,健康人服用胎盘果真能大补吗?山西省中医研究院一位老中医指出,胎盘有一定研究和药用价值,但应该由专门机构进行研制和加工处理,自己乱吃乱补,则有害无益。

  山西省中医研究院专家介绍,胎盘是一味中药,学名叫“紫河车”,在传统医学中还被称为“人胞”或“胞衣”,主要成分是蛋白质、激素和各种酶,具有温肾、益精、补气、养血等功效。它富含蛋白质,可提高人体免疫能力。对于一些体质虚弱的病人、老年人具有滋补功效。女性为了美容而服用胎盘、胎盘制剂,也有些道理。男性的一些壮阳补肾药中,很多也含有胎盘成分。但是,人体内部讲究阴阳协调,健康人如果不适量服用,不仅不能起到滋补效果,反而会使体内阴阳失调,干扰正常的内分泌,对健康造成危害。

  有专家认为,鲜胎盘制品不能作为中药批准使用;“紫河车”制品在其来源、病毒检测、病毒灭活、工艺与有效成分的关系等诸多问题尚未解决之前,亦不宜作为中药保健品使用。所以,对所有以鲜胎盘或“紫河车”为原料的保健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最终均提出了“不批准生产”的处理意见。此外,除了剖腹产外,胎盘的娩出必须经过产道,这一过程很可能受到多种细菌污染。如果产妇本身有病,胎盘内很可能存在大量致病因子,对他人不利。

  律师说法:擅留胎盘构成侵权

  就很多医院未经产妇同意就擅自留下并处理胎盘,一些律师明确表示,这是对产妇权益的严重干涉,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予以取缔和预防。

  三晋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认为,目前,我国尚未对胎盘归属问题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但它作为人体的一种附属器官,应归本人所有。医院在知道胎盘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没有征求产妇的意见就将胎盘擅自留下来、甚至出售,是对胎盘处分权和收益权的一种严重干涉。

  山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马民英指出,在法律上明确了胎盘归产妇所有,并不意味着产妇可以随意处理自己的胎盘。卫生部就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这与我国民法、刑法明文规定“禁止买卖人体器官”的法理精神吻合。

  卫生部明确:胎盘归产妇所有

  为解决广大产妇和医疗机构对分娩后胎盘如何处置的疑问,卫生部日前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指出,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

  根据卫生部网站于4月6日发布的批复文件,在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编辑:李旭波)

  作者:新华网山西频道刘云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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