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惜纯)4月28日上午,因非法制造、销售“燕京”、“牛栏山”等注册商标标识,3名犯罪分子岳贵勇、周斌、郭素如被绳之以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据交待,2003年8月,经过合谋后,由岳贵勇提供商标样本,周斌、郭素如(系周斌之母)等在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滨华印刷厂内大肆制作各种假商标。
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周斌、郭素如先后非法制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注册的“燕京”啤酒、北京市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注册的“牛栏山”二锅头酒及红粮大曲、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红星”二锅头酒、北京华都酿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华都”二锅头酒、北京二锅头酒业集团注册的“永丰”二锅头酒等注册商标标识200余万件(套),并将假商标通过货运方式发往北京。后岳贵勇将部分非法制造的商标标识予以销赃,其中将燕京啤酒商标标识10余万件(套)销赃给江开勇(另案处理),获赃款1万余元。后3人分别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起获了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261.34万张。公安机关还从被告人岳贵勇处起获长安牌面包车1辆、包装胶带170卷、电脑两台、扫描仪1台、印码机1台及其他物品,并缴获酒瓶盖24.5万只。
作者:记者 王惜纯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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