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克装小杯果冻,外形嘴巴大小,容量刚好一口,业内人戏称为“一口吞”果冻。但就是这种“一口吞”果冻,开春以来却张开了血盆大口,连吞数条人命。
由于“一口吞”果冻容易引起儿童、老人窒息危险,西方不少国家已颁发禁售令。我国的相关标准目前对这种有缺陷的产品尚未设限,小杯果冻在市场上仍然大行其道。4月11日,三位上海市人大代表通过媒体大声疾呼:请果冻生产厂家保证产品消费安全!悲剧:一幕
接着一幕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场发生在上海的悲剧将果冻产品问题拉进公众视线。
当日上午9时20分,陈太太要到附近看房,叮嘱家中保姆照看女儿,随后出门。“才10分钟,我就永远失去了我的女儿”。陈太太悲痛地说。
陈太太刚走,她的女儿若宁在食用果冻时就不幸被果冻卡住。保姆发现情况不妙,随即把小若宁抱到了附近的医院抢救,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了88个小时也未抢救过来。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写着,造成若宁死亡的原因是因“异物吸入”导致脑部严重缺氧缺血,从而又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致死。陈太太女儿吞食的就是小杯装果冻,外包装上印着:“制造商:台湾华元/盛香珍食品集团上海华元食品有限公司”的字样。
这起果冻噎死儿童事件尚未平息,4月12日,广西融安县大良镇,一个约2岁的幼童吃果冻时,又不慎被果冻卡住喉咙。身边的奶奶忽然发现孙子的脸色不对劲,赶紧扒开他的嘴巴,把果冻抠了出来。但过了好久孙子仍未苏醒,医生检查后从黄的喉咙里又拿出了一个果冻,但黄已经没有呼吸了。
而在上海果冻事件发生前一个月,今年2月份,南京六合马鞍镇一名4岁男童也因吃果冻不幸噎死。
来自新华网的消息称,自1997年以来,被媒体所报道过的幼儿因食用果冻窒息死亡的事件就有十几起(其中不包括未被媒体报道的)。被噎死孩子的年龄,最小的只有8个月,最大的有8岁。相关信息同时显示,十几起事件的罪魁祸首就是“一口吞”小型杯果冻。
果冻噎死儿童的事件屡屡发生,给广大家长敲响了警钟:切勿让幼儿单独进食果冻,小杯果冻不要大口吞食。
面对一个又一个不该逝去的生命,也促使人们做更深层次的思考:如何才能阻止悲剧再次发生?测试:危险确实存在
小杯果冻产品本身并无健康顾虑,造成意外系与产品包装方式与其大小容易导致食用者噎着。
目前,市售果冻有15克、30克和30克以上各种定量包装。医学专家认为,由于果冻质地软滑不易溶化,外观呈漏斗状,15克装小杯果冻非常容易一口吞入喉中,很容易堵塞或进入气管、支气管,使儿童噎着。同时,果冻还会因气管扩张而改变形状,不易排出,从而导致吸食果冻者窒息而亡。
一些法学专家认为,发生在国内的诸多果冻噎死儿童悲剧,足以说明该产品从设计上就存在天生缺陷。一些医学专著上,果冻已作为一种常见的支气管异物,进入医学专家的研究范畴。
除了小杯产品的设计缺陷问题,一些生产厂家的产品还存在告知缺陷,没有依照有关规定在包装上做出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有的生产厂商虽有警示说明,但印刷在果冻包装上提醒老人、儿童吸食时注意安全的提示语句,字体非常小,消费者难以辨明和阅读,形同虚设。
为深入了解小型杯装果冻的安全, 香港消委会曾对42个试验样本进行了测试,并研究了包装上的警告字句是否完整。
由于香港并没有法例控制食品的体积大小,试验标准参考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中玩具细小组件的标准,检查各个样本组件的大小是否属细小物件。小孩把细小物件整件放进口腔,有导致窒息的潜在危险。
试验人员将各样本逐一放入细小组件测试筒中,筒的大小模拟幼童的喉咙。产品如能整件放入测试筒内,表示样本太细小,幼童进食时若不小心,可能造成窒息意外。
试验及检查结果表明,42 个样本中,39个可列为“细小物件”。余下3件虽然较大,不能轻易放入测试筒中,但由于产品本身柔软有弹性,加些压力便可把部分放进筒中,因此进食时仍要小心。
检查发现,有15个样品的包装上附有警告字句,其他27个样本全部无警告字句。同时备有中、英文版本的只有5款。这些警告字句内容也不够详尽。
根据测试结果,香港消委会建议制造商和代理商在包装的显眼位置加上中、英文警告字句,清晰地指出下列各点:不要用口直接从胶杯中吸出食用;宜用手轻按胶杯,挤出食品才放入口中;小孩和老人食用时要切碎和嚼碎;切勿让小孩和老人单独进食。另外,包装内可附送匙羹,方便消费者。禁售:国外已经实施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于2001年10月宣布禁止小杯果冻进口,紧接着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奥地利等国相继作出限制果冻进口。其中,加拿大等国要求全面回收市售果冻商品并公布来自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中国台湾省的生产企业名单,筑起贸易技术壁垒。
2004年4月13日,欧盟委员会决定禁止销售小杯果冻(jelly mini-cups)。
欧盟健康和消费者保护委员大卫·伯恩说,禁止销售的果冻有嘴巴大小,独立包装,其中含有苹果、芒果、荔枝或其他混合水果蜜饯成分。食用方法是通过挤压将果冻吃进嘴里,并能一口吃进去,包装大小近似于配制咖啡的小牛奶盒。这种果冻含有由海藻和树胶中提炼的添加剂,该产品的韧性、形状以及大小有可能引起孩子窒息危险。
欧盟健康和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认为,果冻包装上有关安全的说明标签不足以起到保护儿童健康的作用,必须从所有成员国的货架上撤下。标准:未限小杯果冻
我国目前关于果冻的标准有两份:一份是由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9月发布的《果冻卫生标准》,另一份是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于2001年11月发布的《果冻》轻工行业标准。这两个标准都对果冻的原料、色泽、滋味、性状、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提出要求,但都没有对果冻大小形状以及包装标志上的警示语等作出强制性规定。
曾参与果冻行业标准制定的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一位专家向记者介绍说,当时之所以对果冻大小形状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特别是对小杯果冻进行限制,是因为当时国内市场上,主要以小杯果冻为主,国内果冻业也是由小杯果冻开始发展起来的,果冻企业的许多生产模具也都是小杯果冻。如果消费者对现有的果冻标准存在异议,可向标准归口部门提出修订建议。
3月15日上海发生果冻噎死女童事件后,上海一家调查公司对246名家长进行了随机调查,54.9%的家长认为必须要限制果冻规格。这些家长的理由是:“规格相对大一些的果冻,发生窒息的可能性会大大减少。”
对国外果冻业颇有研究的福建WTO/TBT咨询站董景兆著文认为,小杯果冻窒息事件和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窒息事件性质一样,都是因设计不合理、有缺陷而致,所不同的仅仅是小杯果冻食品本身无害,而其形状大小对于咽喉器官功能发育尚不完善的幼儿弱势群体有着潜在生命危险。参考国外一些国家有关果冻的法规和措施,我国应对这些设计不合理、有害于儿童人身安全的小杯果冻,加以管制,禁止其在国内市场生产和流通。呼声:拷问企业责任
“请生产果冻的厂家保证消费安全。”4月11日,上海市三位人大代表:洪克敏、洪秀时、张文荣,通过媒体公开吁请果冻生产商采取更加主动积极的行为,彻底消除其安全隐患。
黄浦区市政养护管理有限公司的副经理洪秀时代表认为:“生产厂商应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的准入制度,对噎死人的果冻产品重新开发研究,坚持不安全的产品不能上市。同时,超市在售卖果冻的柜面,也应该有醒目的标志。”南京东路街道承兴居委会主任洪克敏代表说:“我要提两个建议:一是希望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尽快出台针对果冻安全的条例规定;再就是希望果冻生产商应该在人体结构学专家的指导下,改进果冻产品,避免再有类似的恶性事故发生。”
张文荣代表则表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起重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小杯果冻的安全隐患。让市民知道,让企业主动地有所行动。“人们的健康和安全是最重要的。我们作为人大代表,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人大代表的作用应是平衡社会方方面面,不能让果冻伤人事件再发生。”
同时,一些法律界人士也表示:企业产品设计人员要担负起尊重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道德责任,不能只顾产品利润,轻视产品安全,导致惨剧发生。
但是,面对外界的呼吁与质疑,有关果冻生产企业大多选择了沉默。记者在市场上看到,小杯果冻仍然在热销。4月13日,记者与国内最大的果冻企业“喜之郎”接洽采访时,被告知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在欧洲旅行,无可奉告。而据《东方早报》报道,另外一些企业,如上海的“华元”则称,中国果冻行业标准几乎来自喜之郎的企业标准,华元认为只有大型果冻企业带头下架或召回其小杯果冻,华元才会追随。
作者:本报记者 赵陕雄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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