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联手应对贸易摩擦 有关合作备忘录已签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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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11:2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在昨天举行的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顾问委员会2004年会上,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与香港工业总会签署了有关WTO事务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称,双方一致同意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互相配合,共同为香港工业总会会员企业以及深港两地有关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标志深港已经联手应对两地企业涉及的贸易摩擦。
《备忘录》称,双方经磋商合作内容如下: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建立合作培训机制;建立资讯互换制度;建立会议磋商机制;探讨建立法律援助机制的可行性,如果有香港工业总会会员投资的在深企业涉及贸易摩擦及其它纠纷,经会员企业申请,双方可组建联合工作组进行研究,提供解决方案;建立开放式合作机制等。 为此,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备忘录》中承诺:为工业总会在深圳和内地其他地区投资的会员提供贸易救济服务以及相关的法律服务,包括反倾销预警和应诉指导、国外贸易壁垒申诉等;为工业总会会员提供关于深圳和内地其他地区市场准入的法律和资讯咨询,以及国内贸易政策的最新动态,提供包括市场调研和投资咨询服务;协助工业总会会员在深圳处理投资和贸易的诉讼或其他纠纷等。与此同时,香港工业总会承诺: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关于香港和海外市场准入的法律和资讯;共同做好内地与CEPA和WTO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增加会员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收集会员企业提出的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与中心联络,共同解决问题,以保障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 该《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