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兄弟反目 潘石屹被索赔1亿多(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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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 10:59 《英才》 | ||||||||
潘石屹走错了三步 自从这场纠纷不可避免地走到诉讼程序之后,潘石屹便开始积极主动起来,并表示自己不希望闹到法庭上去,伤了彼此感情。 和解似乎成了最佳的解决方式,潘石屹如此,原告代理律师王晓滨也如此,认为“作为律师我觉得最高境界是和解”。 但和解并不是无原则的,该赔偿的还得赔偿,该道歉的也得道歉。尽管诉讼发生之后并受到媒体关注以来,潘石屹就力主和解解决纠纷,但原告认为和解的进程却走得太慢。 据王晓滨律师介绍,诉讼被法院受理之后,应潘石屹的要求,原被告双方以及双方律师曾就和解事宜一起见过一面,当时王晓滨还为此提出了一个和解方案: 首先双方的代表先就金额和主要问题进行协商,如果想法差距不大,那么就尽快把它完善,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差距很大,下一步就是由原告方的律师和潘石屹见面,被告方的律师和原告代表见面,争取说服对方;如果这样还不行,三个原告就去公司看账,把公司所有的账册全部拿出来仔细看一遍,如果原告认为误解了潘石屹,原告就主动撤诉,或者是觉得问题没有那么大,和解也就有了基础。 王晓滨的和解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同,同时潘石屹还提出,如果自己的律师不能说服三个原告,便亲自去说服他们,但提出不能大家坐在一起谈,也不要律师参加,而是自己跟三个原告个别去谈。 但潘的计划并没有如愿,事实上只有他的老同学谢光学愿意出来跟他谈。 对于看红石公司账目的要求,王晓滨律师说潘石屹开始表示“没有问题”,“但是三个原告把正式查账的要求提出来之后,现在还没有消息,第三步能不能走下去还是一个问号。” 然而,即使诉讼按部就班地进行下去,“对于原告方来说都是处在一种不利的位置”。“在所有的股东代表诉讼案子里面,原告都是不利的位置,因为很大一部分问题就是知情权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才会出现权利侵害的发生,证据都在公司的经营者手里。” 事情发展到今天,看起来诉讼是不可避免的。原告律师王晓滨则认为这样的诉讼原可以避免,至少潘石屹在这件事情上走错了三步。 第一,潘石屹当初转让股份时,律师应该提醒要开股东会、董事会,哪怕是强行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也走了法律程序,以免给自己留下很大的后患;第二,当初与小股东分道扬镳的时候,潘应该把他们的股权收购过来,那个时候多花一点钱买回来比现在也低得多;第三,潘在起诉或者交涉上应该主动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要回避。 但“伤感情”的诉讼还是发生了,王晓滨把这场诉讼戏称为“城里的秋菊打官司”。观众也许不会忘记,当村长被警车带走,终于“讨回一个说法”的秋菊追赶警车的身影,利益与感情交集的纠纷总是会带给人们一种特别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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