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证券法和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王连洲[微博]指出,从适应中国证券市场客观发展,特别是适应外资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的要求来看,现行证券法存在需要进一步修改的地方。据文汇报报道,王连洲是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商法改革”国际研讨会上说这番话的。
王连洲举例说,只允许现货交易,没有提到期权、期指和网上交易;国有股、法人股、A股、B股,同股不同权;没有禁止关联交易,没有规定场外交易;只规定综合券商,没有顾及到投资银行业务;没有规定涉外证券业务等等,都是需要修改的地方。
据中国证监会统计,证券法实施以来,股票发行申请,经过依法设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有40%被否决;在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审计签证报告中,有60%是具有否定意义的报告。这同过去只要能进入股票发行申请程序,几乎百分之百批准过关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王连洲同时还指出,根据WTO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修改公司法,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完善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增加透明度等,应是中国开放证券市场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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