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 警方逮捕事主

2000年10月19日 14:14  扬子晚报 

  姜堰电 日前,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朱炳灿被姜堰市警方依法逮捕。据悉,这是我省首例侵犯商业经营信息秘密案。

  今年2月21日上午,姜堰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察大队接到江苏百新集团有限公司举报,反映该公司销售员朱炳灿违反与公司的保密约定及公司的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将其所掌握的经营信息占为己有,致使公司遭受严重经济损失。经查实,朱从1997年到2000年上半年先后近20次将天津华扬杨柳青热电责任公司等7家单位需采购金属软管补偿器产品的经营信息占为己有,致使本应属于江苏百新集团有限公司的135.274万元的业务外流,给公司造成5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玉富 锦国 长江 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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