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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8日 08:5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如同以物价指数衡量物价水平一样,股价指数是衡量股票市场上价格变动方向和幅度的一种动态相对数,其基本功能是用平均值的变化来描述股票市场的动态演变。 我国于90年代初先后在上海和深圳创建股票市场以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逐渐形成两类颇有影响并实时发布的股价指数: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证指数系列,二是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证指数系列,两类指数共同构成了我国的股票价格指数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股市行情的“指示器”和经济景气变化的“晴雨表”作用。 但是,我国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也存在着一些欠缺和不足,尤其是两套并行的沪市、深市指数体系,它们分别反映两个市场股价变化情况,尽管其处于同一经济环境、政策环境下,却往往在某一时点存在着股价变动趋势各异、股价变化程度不一的情况,给投资者、监管当局和有关研究人员使用股价指数带来诸多不便。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证券市场与整个经济的互动性增强,要准确快速反映这种互动关系,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股价指数。 建立统一股价指数的意义 1、统一的股价指数可以说明全国整体市场走势。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形成了同种上市准则、同种市场结构下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并存的特殊局面,并由此造成了同一市场上两家交易所的人为分割,而与此相适应的两套指数体系便只能分别反映单个市场的变动趋势,它们不仅不能从整体上反映我国股市从过去到现在的发展历程,而且也难以反映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而股价指数作为衡量一国经济气候的“晴雨表”,这一基本功能也难以体现。 随着以信息化、全球化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近年来世界各国的证券交易所掀起了一股联合、合并的浪潮,国内人士也开始探讨我国内地两家证券交易所的发展问题,然而不管下一步有什么动作,两家交易所并存的局面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在这过程中,建立全国统一的股价指数,能实现两家有形的分散市场的无形联合,通过指数来反映它们的整体趋势,为投资者、监管当局提供有效的参考指标,并为将来两家交易所合并后股价指数的设置积累经验。 2、统一股价指数的建立,可以为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的运用提供良好的运作条件,促进金融市场繁荣。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核心,金融衍生产品又是完善的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部分。股价指数期货、股价指数期权作为重要的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为转移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而以特定的股价指数为交易对象的金融衍生产品,它们能有效地活跃市场、规避风险。只有统一股价指数,才能将这些重要的金融工具引入市场。 目前世界各主要股票市场都有自己的股价指数期货、股价指数期权商品,如标准·普尔500种股价指数期货、英国金融时报工业普通股价指数期货、日本的日经股价指数期货、澳大利亚的悉尼股价指数期货等。 我国股票市场建立十多年来,股票指数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一直未得到发展,全国统一股价指数的缺位是其重要原因。统一股价指数的建立将为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奠定基础,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规避风险、活跃市场、价格发现等功能,并且有助于基金公司投资的多元化,进一步促进市场发展。 3、统一股价指数的建立有利于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指数基金,逐步解决国有股的流通问题。虽然自1999年以来,我国已逐渐建立了一些指数基金、优化指数基金,但从某种程度上讲,那只是沪市指数基金或深市指数基金,统一股价指数的建立将为建立完全意义上的指数基金提供条件。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三股并立现状的问题开始提上议事日程,有关专家提出仿照香港盈富基金的做法,利用指数基金来解决国有股的流通问题,实现国家在减持上市国企股权的同时,不致让股份充斥市场使股价受压,而这样做需要建立类似恒生指数的统一股票指数。 建立统一股价指数的初步设想 股价指数作为反映股票市场运行状况和趋势的指示器,应该具有下列五个性质:1、综合性,即必须对各种股票价格进行综合编制才有意义;2、代表性,即必须采取多种股票作样本,使得指数代表性强,能贴切表明整个股市的行情;3、简易性,即指数的编制计算须简单易懂,便于大众理解;4、敏感性,即指数能敏锐地表现行情的变动状况;5、连续性,即指数前后具有可比性。 基于上述五项基本原则,笔者试图从以下几方面来探讨统一股价指数的设立: 1、选样。即选择适当数量的有代表性的股票,作为编制指数的样本股票。在选样时,主要要解决两个问题,即样本数量和选样方法。在确定样本数量时,要兼顾股价指数的代表性和敏感性。既要求所选股票数足以代表整个市场的一般状况和趋势,又能敏感反映主要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对市场大势的影响。 目前我国现有的上证指数系列和深证指数系列,采用了分别编制两种指数的方法来解决代表性和敏感性问题,即以全部上市公司为样本的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以部分有较强代表性上市公司为样本的上证30指数和深证成分指数。综合指数以所有上市股票作为编制对象,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某一时点股票价格的全面变动情况,能广泛地考虑行业、地域分布,兼顾公司的不同规模和实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将全部股票都纳入计算范围,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两大缺点:一是敏感性较差,不能敏感地反映主要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对市场大势的影响;二是只要有新股上市,就得计入指数中,使得指数内部结构变动频繁,影响指数内部结构的稳定性和指数前后的可比性。 鉴于我国沪深两市上市股票总数已超过千家,且股市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不断有新股上市,若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计算全国统一股票指数,计算强度大,且难以敏感反映股市的每日变化,故建议选取部分样本来计算指数,这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以固定样本容量来编制指数的惯例,便于体现指数内部结构稳定性和指数前后可比性的客观要求。参考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编制的股票指数,其样本股数占全部股票数的比例在0.3-12.2%%*之间,建议我国股票指数的样本股数定为30%,比例略高是因为我国股市处于高速扩容期,不断有新股上市。 就选样方法而言,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主观选样,即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经济实力、资信等级、股本大小、所处地域等因素,通过综合权衡,人为挑选出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分重点或典型股票,采用这种方法的包括道·琼斯指数、日经指数,以及恒生指数和上证30指数、深证成分指数;另一种选样方法是随机抽样法,即以统计学为其理论基础,完全按照随机原则从上市股票中抽选出部分股票,作为样本股票。随机抽样的数目一般要求多于主观抽样,如美国的标准·普尔股价指数选中的股票达500种,占纽约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总市值的90%。比较两种选样方法,笔者认为主观选样法更适合我国国情。 2、采样。按期到股票市场上采集样本股票的价格。因为股票指数的编制周期越短,越能及时体现价格的涨落变化,指数的敏感性越强。随着计算机、电子通讯技术的应用,沪市的上证指数已实现计算机连续采样,建议在计算全国统一股价指数时,也采用先进技术,连续采样,以每天的平均价计算指数。 3、计算方法。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总和法、简单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总和法是将样本股票报告期的价格总和与基期的价格总和直接相比计算股价指数,美国的道·琼斯平均股价指数采用的便是总和法;简单平均法是将所有样本股票的个股指数按简单算术平均法求得总体股价指数,英国经济学家杂志普通股价指数便依此法编制;加权平均法是以样本股票的发行量、流通量或交易量为权数加权平均计算股价指数。 比较三种方法,由于总和法完全不考虑量对股价指数变动的影响,简单平均法则因其固有的“等同加权”特性而实质上不含有“价格加权”因素,因而依据前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的指数都难以进行长期历史的动态对比,同时我国现有的上证指数系列和深证指数系列也采用了加权平均法,故建议采用加权平均法编制统一的股票指数。 4、权数。成熟股市股指权数通常有2种:以成交量为权数和以发行量为权数。由此,有派氏指数和拉氏指数之分,即派氏指数=计算日总成交值/基日总成交值,拉氏指数=计算期总市值/基期总市值。以成交量为权数虽然最能充分反映股价水平和在各个价格水平上的成交量两个因素对股指的影响程度,但取样、计算工作量太大,而且当股价上涨而成交量急跌时,股价指数容易“虚胖”,可能导致投资者产生误解,所以各国实际都采用发行量为权数来计算股指。 我国的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也都采用了拉氏指数法,以发行量为权数来编制,这符合国际惯例,但鉴于我国股票发行量中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很高,将其列入权数范围内,所编制的指数只能反映潜在的流通市场,而不能反映现实流通市场股价的综合变动情况。 我国股市特有的“三股”并立局面以及沪深两市股指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那些根本不能参加交易的股票也成为左右指数的筹码,因此一些机构争相控制某些流通股比例较小的大盘股,采用相应的炒作手法,以较小的成本使股指上下波动,造成中小投资者恐慌性抛售或盲目跟进追高,达到拉高出货、砸跌吃进的目的,造成股市过度投机。故建议在编制全国统一的市场指数时,采用与上证30指数和深证成分指数相同的权数,即以流通股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以便更真实贴切地反映市场动态演变。 5.定基。即选定股价指数的对比基期。股价指数能否客观地反映整个股市的动态,与基期的选择密切相关。选择基期时主要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基期的状况,国际上一般选择股市交投正常、平稳,成交水平起伏不大的时期为基期,如道·琼斯股价指数以1982年6月30日为基日;二是基期的长度,是以某个具体的日期为基期还是以一段特定时期为基期,不同的指数采用了不同的做法,如道·琼斯指数采用了具体的日期,而标准·普尔指数采用的却是一段时期(1941—1943年)。 我国的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分别采用其证交所正式营业日为基期(上证综合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期),这在股市发展初期或一定时间内是必要的,能够充分反映股价变动的连续性,便于进行纵向比较和分析。但随着股市的迅速发展,以正式营业日为基期越来越缺少代表性,影响了指数的前后可比性。 参照世界著名股市所编制的股价指数,为保证基期的代表性,基期一般都远离股市的初始点,一般选择股市发展到成熟平稳时期,且常以某一期间为基期。故建议全国统一的股票指数在确定基期时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至于基期指数的确定建议依据国际惯例,定为1000点或100点。 6.调整。调整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要及时对统一股票指数的样本股进行调整,从而把一些具有一定上市时间,同时又具有行业代表性的股票,例如指标股内,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二是当样本股本身配股、送股及增发新股时,为了克服股本变动对指数的影响,有必要对指数进行调整,使其前后可比。 调整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即股价校正法和除数修正法。股价校正法是指将拆股后的股价还原为拆股前的股价,据以计算指数,道.琼斯指数原来采用的便是股价校正法;除数修正法是指将原来的股票总股数进行调整,借以修正平均数发生的偏差。除数修正法应用较为广泛,我国上证指数和深证指数都采用了除数修正法。除数修正法简便易行、容易理解,建议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指数时,不妨沿用这一调整方法。(上海财政证券公司陈陵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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