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期,汽车召回成为热点。在国外大汽车公司纷纷在中国召回汽车的同时,人们更加关心的是:中国的汽车能否召回。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家机械局汽车管理处处级调研员杜芳慈先生。
问:为什么我国没有汽车召回制度?
答:汽车召回制度是国家建立的认证制度的组成部分,从保护汽车消费者的利益,在安全、节能、污染控制和防盗方面建立的一种制度,认证制度里包含着政府的召回制度,它不是民间行为而是政府行为。这是要特别强调的。世界上有两种汽车认证制度,一是形式认证,一是自我认证。召回制度是自我认证制度的组成部分。自我认证制度在美国实行,当产品生产出来,厂家自己认为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就可以销售,不需要得到政府的生产批准。政府如何监督企业的产品质量呢,就是由政府出资金到市场上买车,去做实验,检查是否符合法规。一旦不符,要通知生产商,生产商可以做出解释,在生产商和政府都确认与法规不符后,生产商开始着手召回。但不是换车,而是把与法规不符的地方更换。所以,召回是自我认证的一部分。而且政府要花大量资金维持这个制度。
问:什么样的车被召回?
答:属被召回的车不是我们国内常见的假冒伪劣产品,或是质量一塌糊涂的车。而是生产厂商在汽车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由于设计人员的知识水平、当时的生产状况、公司当时的实力,都有可能没有预想到会发生问题,在实际使用中发生了,出的问题只有和安全、节能、污染控制和防盗有关,才能列入召回之列。
问:中国是否适合建立召回制度
答:中国比较适合实施形式认证制度,企业在产品投产以前,先要拿一个产品做实验,由政府验收批准后,才可以进行生产。政府对已投产的产品进行一致性的监控,保证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这种制度比较适合中国。自我认证是厂家自我保证的制度,需要完善的法规做保证,需要全民的法律意识的普及。目前我国要实行自我认证制度,从法律体系和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机构等方面差距相当大。
问:我国是在汽车生产之前对产品进行鉴定,而国外是在汽车投产后进行检查,那么我国怎么能保证那些已经到了消费者手中又有缺陷的车不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呢?
答:首先国家有质量抽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季度会公布抽检的结果。但汽车的抽检在国家机械局,每年在汽车检测中心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了,就会通知厂家,要求厂家改正。我国的产品召回在60年代就有过,我国的212曾经出现过轮胎螺丝用错了材料,有可能轮胎断裂,车轱辘飞出去,当时212的生产厂家想尽办法把所有用户找到,更换了螺丝。
问:在国外,当消费者关于某一汽车问题的投诉积累到一定数量时,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有可能导致汽车召回。在我国有没有这样的机构呢?
答:关于这个问题,机械局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消费者协会作过协商,讨论怎么能把用户大量的投诉反馈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典型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安全、污染、节能、防盗四个方面的,如果能得到信息,那形式认证制度就要对生产企业进行审查,如果企业不能满足要求,就要撤消它的生产许可证,意味着它不能再生产了。我国现在的制度不健全,负责质量投诉的部门缺少专业知识,不能鉴别哪些是汽车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作为汽车主管部门希望能够建立一个分析汽车用户投诉的数据库,但一直没有谈成。
问:现在的形式认证方式对汽车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保证?
答:整个的国家的形式认证制度都不完善,对消费者和社会利益的保证都还存在问题,这需要尽快完善形式认证制度,加强政府管理的力度。例如:我国的销售体制不健全,企业只生产,不管销售,造成生产厂不知道自己的车卖给谁了。另外,我们的公安部门没有完善的汽车统计制度。即使实行召回制度,找车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像国外那样的消费体制,生产厂家很清楚自己的车卖到哪里了,召回就很容易了。
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没有过让企业对已售车辆采取措施?
答:目前没有。
问:中国能否实行汽车召回?
答;即使建立召回制度,要有一大堆的制度需要建立。首先销售体制要改革,变成生产厂从汽车出厂到报废都要负责的体制。假如生产厂不能建立汽车“从生到死”的管理,只是生产出去让别人卖,他怎么能担负这个责任。这个改革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其次,我国的汽车统计工作要改变,生产厂要知道自己的车卖给谁了,甚至能了解二手车的去向。第三,要建立故障反馈的系统,知道哪些问题比较集中。这些工作做了,才具备建立汽车召回的基础。当然也需要企业、全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另外还需要企业的规模。一旦召回,可能企业会面临破产的危机。对于破产的企业,要有社会的保障体系。文/王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