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九月七日电(记者余东晖) 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西部大开发的统一政策,将从十月份起陆续颁布实施。
这是记者今天从第四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组委会新闻发言人温再兴透露,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在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特别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扩大开放,扩大吸引外资的领域,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鼓励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发展科技教育,吸引培养人才。
具体到鼓励外商到中西部投资,温再兴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并颁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目录内项目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政策。
--对设在中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可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项目,凡外资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相应待遇。
--国家允许开展试点的开放领域和试点项目,原则上在东中西部同时进行。
--允许沿海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允许中西部各省区市在其省会或首府城市选择一个已建成的开发区申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有十一个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
据悉,今年上半年,中国西部地区新批外商投资企业四百九十六家,比去年同期增长一成四;合同外资金额十一点二六亿美元,同比下降百分之一点一四;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四点四亿美元,同比增长一成九强,在全国实际使用外资中的比重提高了零点五六个百分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