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子彬表示,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A股、B股市场上市。这表明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的政策“绿灯”已经亮起。
事实上,相关消息在近两个月来频频从管理层传出。较早时候,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曾在多个场合提到,中国政府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而在7月底,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在亚太金融学会年会上的讲话中表示,“将鼓励境外上市企业在国内上市,试行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以提高市场的国际化程度”。这是监管部门对外企上市问题的首次明确表态,屠光绍的讲话引起了业内的密切关注。
其实,在目前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中,外资大股东的身影或隐或现,有些上市公司本身是由中外合资企业发展而来,还有的是外资股东通过受让股权或战略投资方式介入。比如,美国福特公司持有江铃汽车25%股权,法国圣戈班集团通过在香港的两家公司持股福耀玻璃的比例达42%,海南航空[微博]的第一大股东也是外国公司。引人注目的是,最近上市的北方股份,其发起人之一是英国特雷克斯设备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持有北方股份25.1%股权,为第二大股东。不过,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绝对控股公司在中国发行新股的,还没有先例。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外资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在法规方面并没有明显的限制。之所以有“外资企业不能在国内上市”这一不成文的规矩,主要还是与政策倾斜有关,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国内证券市场的主要任务是满足国有企业的融资需求,上市额度基本上都用于国有企业,而随着额度制的终结,外企上市的一大潜在障碍已经排除。一些券商表示,只要没有政策限制,对推荐外资企业上市兴趣很大。
不过,外企怎样上市目前在法规和程序方面还是一片空白。《公司法》中仅提及“设立股份公司应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公司发起、改制、公开发行的一系列具体规定,主要都是针对国内企业的。在完全“无章可循”的条件下,外企上市不可能在短期内进入操作阶段。此外,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是,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需求还十分迫切,因此留给外企的机会可能更多地停留于个案的“放行”。
但不管怎样,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国内证券市场向外资企业“解禁”将成为现实。业内人士更指出,随着中国入世进程的加快,根据入世后中外企业一视同仁的条款,有关外资企业进入国内资本市场的各项举措终会浮出水面。更重要的是,国际化亦是中国证券市场本身发展的需要。可以相信的是,为迎接入世后国内证券市场面临的挑战和竞争,我国证券市场将加快对外开放。允许外资企业上市,中国证券市场的大门正徐徐向外打开。(记者 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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