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新世界股份累计比例达到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前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过,耐人寻味的是新世界原控股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资委的态度。其明确表示:在尚未看到沈国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出的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之前,其不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因此,上述举牌风波暴露之后,业内对沈国军能否最终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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