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北京青年报 | 2021-09-12 00:03:32 0
顺丰快递签收成了增值服务?浙江消保委:涉嫌巧立名目收费,误导消费者!
中国消费者报 | 2021-09-11 12:01:42 0
市场资讯 | 2021-09-12 11:45:1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