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北京7月12日电(实习记者 周洲) 7月11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会经济轨道专题会议吹风会上透露,中国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
高虎城介绍,在本次会议上,双方共同回顾和总结了前9轮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基础性磋商和谈判的进展情况,同意尽快进入实质性的谈判。
他表示,双方在前几轮的磋商和谈判中已经就中美投资协定的基础性条款进行了澄清,对内容进行了核对。这一系列谈判为中美投资协定谈判进入实质性谈判创造了条件,希望在此基础上,双方能够很快地启动实质性的谈判。
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已逐渐成为国际投资规则发展的新趋势,世界上至少有77个国家采用了此种模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对此表示,中方同意采用这种模式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需要,与国内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向一致。
据联合国[微博]贸发会议统计,2012年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经济体。在这一背景下,中国需要通过与美国在内的其他经济体缔结投资协定,确立更高层级的法律框架,从而切实提升中国投资者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对外投资。
沈丹阳说,目前中美经贸关系发展势头良好,双向投资规模扩大、领域扩展。
截至今年5月底,美国在华累计直接投资超过700亿美元,中国对美累计直接投资接近200亿美元。
“达成一项互利共赢的高水平投资协定,对中美双方投资者都是有利的。当然,双方需要就协定条款等内容进行深入磋商,最终反映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中方愿与美方一道,积极、务实地推动谈判进程。”沈丹阳说。
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于2008年正式启动,迄今双方共进行了9轮谈判,已完成核心议题和双方各自关注问题的初步讨论和技术性磋商。
中国在推动中美双边投资协定方面已有进展。据一位参与规划上海自贸区的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就在于解决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问题。
现在,上海自贸区方案还未正式对外公布。据记者初步了解,税收方案初步为外商股权投资企业缴纳1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离岸业务也按此税率征收。
从政策层面来看,随着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第9轮谈判的结束,中美之间对等的安全审查法律、机制及机构逐渐成为议程表上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将来签署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时有可能给予美国企业准入前的公平、国民待遇,前置审查作为投资门槛会越来越宽松,所以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出台必将提上国家立法的议事日程。”也因此,全国政协委员、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段祺华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再次提出新提案,建议国内尽快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