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会同检察机关保护军事设施

江苏省徐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会同检察机关保护军事设施
2024年12月20日 12:24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国防报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徐州军分区动员处与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联合签发《关于强化军事设施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这是徐州市运用法治方式、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的一项新举措。

保护军事设施,是军地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国防动员体制调整改革后,徐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与军分区动员处,共同组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军地的独特优势,推动全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是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国防动员办公室、军事机关应当联合司法部门,推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研究工作过程中,徐州市国动办、军分区动员处相关负责人重温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学习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着力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相关规定。两家单位决定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协作、共同保护军事设施。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军事设施安全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徐州市检察院对他们的想法十分支持,并结合形势任务,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任务进行了明确。

发现军事设施保护问题后,各方集中进行分析研判,如果情节较轻、事态可控,由市国动办协调相关行政机关,运用警告、行政处罚等手段协调解决;如果相关行政机关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检察机关可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如果相关行政机关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则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军事设施安全。

依据军事设施保护法相关规定,徐州市国动委联合办公室与市检察院还强化“预防在先”的理念,明确驻军部队筹划军事设施建设、地方拟制建设发展规划时,在征求军地双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邀请检察机关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建设规划于法有据、科学合理。各方还在研究论证中形成共识:共同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工作中注重运用法律知识析事明理、化解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这些理念与共识,在实施意见中充分体现。”徐州市国动办主任张安永介绍,印发各县(市、区)检察院、国动委联合办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方需要建立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会商研判、司法协作、联合宣传、业务交流等六项机制,构建起徐州市军事设施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的完整链条。

“徒法不足以自行。”徐州市国动委联合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会同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军事设施司法保护的有效方法,进一步健全各项机制,不断提高全市军事设施保护的法治化水平。(■王少亭  梁  亮)

(中国国防报 2024年12月20日第三版)(中国国防报 2024年12月20日第三版)

责任编辑/ 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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