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亿!超预期了吗?

10万亿!超预期了吗?
2024年11月08日 17:53 亿翰智库

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围绕这一决议,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大家与本决议有关的提问。 

核心内容如下:

(一)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我们估算了一下,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较轻松的。

(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解决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必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三)目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隐性债务置换工作,马上启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10万亿!近年来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举措

10月12日的财政部新闻发布会上,蓝部长提到“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需要强调的是,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这无疑是一场政策及时雨,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决议》提出,同意财经委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相较于此前各种小作文传出的5万亿,6万亿,这次给出的10万亿也是超出了市场的预期。

此次的政策决策也是基于经济发展目标诉求(2024年GDP增速保5),就业形势稳定(青年人群就业压力大,就业形势严峻)和外部形势(美国大选,特朗普锁定胜局和美联储再次降息25个基点)做出的综合考量。 从政策组合和力度表现,可以看的出,政策稳经济、化解债务,防风险,追求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坚决。 

底线明确,中央支持,但不兜底

蓝部长在发布会上提到“2023年末,经过逐个项目甄别、逐级审核上报,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我们估算了一下,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较轻松的 ”。

对于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解决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必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中央的态度明确,地方债务自己化解,中央给支持,但是不兜底,不新增隐性债的底线也很清楚,财政政策还有空间,也明确了未来发力的方向:

一是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

二是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拓宽投向领域,提高用作资本金的比例;

三是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四是加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品种和规模;

五是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加强对科技创新、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力度 ”。

中央的政策空间还很充足,至于用多少,什么时候用,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包括外部形势,经济发展走势和房地产的发展情况。

房地产的救市之策还在路上

去库存是当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会上再次提到“目前,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隐性债务置换工作,马上启动。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

我们在以往的文章中也提到,利用专项债来促进去库存和收储是个可行的方案,现在市场的期待是具体的政策细则出台和落地,到底有多少专项债可以用于解决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问题。

至于部长提到的税收政策,我们认为相关的税收改革和调整的空间很大,其中就包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目前增值税预征税率为3%,企业实际的增值税税负率平均在1%-2%之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毛利率多数城市为15%,与企业实际的毛利率水平有较大差异(甚至大量项目为亏损);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同样过高,但退税难、退税周期长,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建议对亏损项目不进行预征。同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于预收款只有预征机制,没有汇算机制,造成多征的税款无法退回、亏损企业缴纳大量所得税。税收的存在要迎合新的市场行情,当前行情惨淡,企业普遍认为税负压力较重,这时候需要有正向的调整和改革,来适应新的形势,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发展的信心,正向引导企业解决问题,走出困境,推动房地产市场更快实现“止跌回稳”。

房地产“止跌回稳”的关键在价格,价格反弹,信心就能回来,预期也能回来,但现在楼市整体表现是,10月以来,在各大重拳之下,新房、二手房都有积极的正向反馈,成交、网签表现超预期,“银十”变“金十”,但以价换量的特征尤其显著,也就意味着价格端并没有什么明显起色,距离市场的“回稳”还有一段路要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警惕市场再次出现类似于517新政后的脉冲式效应,毕竟现在整个市场的信心并没有修复,内需不足及政策持续性和落地执行的两大堵点还有待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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