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落地即参保!山东打通新生儿参保全链条

答记者问|落地即参保!山东打通新生儿参保全链条
2024年08月28日 14:08 山东发布

转自:山东发布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有关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宏网记者:

优质的医疗服务是保障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条件。请问随着《实施意见》出台,省卫生健康委有哪些配套措施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陈国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康强省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改善参保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的具体实施路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合理编制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行为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将围绕这些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坚持群众就医需求导向,严格执行《山东省“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急危重症稳定期患者。以群众“大病不出省”为核心目标,积极推动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深入实施临床专科能力攀登计划,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引导其有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指导各市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医疗集团模式,规范专科联盟建设管理,深入开展“万名医护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让群众就近就能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二是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常态化开展医院评审评价,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质控网络,发挥质控中心专业作用,促进区域内医疗机构同质化质量管理。落实闭环管理,综合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建立起“医疗质量检查、病例质量评价、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三个闭环,形成“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巩固提升”全链条监管闭环。强化信息监管,搭建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对全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及医疗数据开展日常监测、分析和反馈,指导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消除医疗质量安全漏洞。此外,省卫健委还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对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营管理方面进行全方位巡查,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三是持续提升就医服务感受。在“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基础上,将继续聚焦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动“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效率提升、老年人‘数字鸿沟’跨越、诊后服务延伸、服务模式优化创新、服务支撑能力提升”五项子行动,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点堵点。同时,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体验式调研,组织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下沉临床一线,通过小切口实现医疗服务大提升。同时,省卫健委还将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全面推行住院检验结果互认共享,遴选部分市开展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共享试点,力争到2024年年底,试点市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50%以上的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实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全省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50%以上的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实现门诊及住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共享,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实施意见》中提到了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请问,山东采取了哪些措施推动新生儿参保,为他们提供更为便利的医保服务?

王京波:近来年,省医保局持续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通过集成各部门、各环节业务受理要素,利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已经实现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等业务集成联办,有效减少了新生儿父母的办事时间和成本。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医保经办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联合卫生健康、税务部门,通过推进流程再造,前提经办流程,在全国范围内创新实现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做到新生儿“落地即参保”。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参保登记便捷高效。以往,新生儿需要先落户才能参加医保。在推行新生儿“落地即参保”后,父母只要为新生儿办理了出生医学证明,足不出院,就可以通过“鲁医保”小程序、医保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还可以通过医保经办大厅、医保工作站点等线下渠道,利用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等信息,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是保费缴纳方便安全。得益于医保、税务部门参保登记信息的“秒级共享”,对账清算机制的安全统一,新生儿父母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部门缴费小程序、爱山东App等渠道,就可以为以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同样,如果父母是参保职工,还可以利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子女进行共济缴费。

三是待遇享受规范完整。以往,新生儿不落户就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没法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为此,省医保事业中心积极向国家医保局提报优化建议,当新生儿有就医需求时,父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就可以利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代新生儿申领展示医保电子凭证,借此享受医保待遇,彻底打通了新生儿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和待遇享受的全链条。

这里有几个数字,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10350名新生儿通过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其中478名新生儿发生医药费用417.71万元,统筹报销228.75万元。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新生儿“落地即参保”等服务举措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使更多新生儿家庭享受到“少跑腿”“不跑腿”的便利;同时,持续深化医保经办领域改革,以服务“小切口”,谋惠民“大文章”,切实保障新生儿健康和医保权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前期,国家医保局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对现在很多健康状况比较好的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参保必要性进行了解答,并列出了相关数据,请问山东省的相关情况如何?

李博:这也是山东在调研过程中各地反映很多的一个问题。一方面,部分青壮年认为身体健康状况较好,用不到居民医保,参保意愿比较低。另一方面,有些家庭人口较多,认为全家人参加居民医保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有些家庭选择只给孩子、老人缴医保费,青壮年不参保。

基本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险,首先具有保险的性质,是用来防风险的。虽然有的群众特别是年轻群众自我感觉身体很健康,但是疾病的发生往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青壮年作为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如果自己因病倒下,没有医保,家庭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甚至失去重要经济来源。如果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会发现青壮年不参保其实是“算小账、吃大亏”。青壮年参保,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给父母、孩子和家庭提供保障。

前期,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也对青壮年参保的必要性进行了解答,分别列举了每个年龄段住院率、平均费用和最高费用。省医保局也分析了全省20-29岁、30-39岁、40-49岁、50-59岁这四个年龄段2023年度的医保结算数据,从三个维度简要介绍一下:

一是住院率。按照住院人数计算,分别是5.2%、7.9%、9.4%、14.6%;按照住院人次计算,分别是6.5%、10.3%、13.8%、23.2%,大家看看比例还是挺高的。二是次均费用。这四个年龄段分别是8128.3元、8389.1元、9436.4元、9711.7元,最少也超过8000块。三是最高费用。大家可能想象不到,分别是194万元,263万元,126万元,141万元,疾病风险是很大的。

如果没有参保,生病可能就不敢治疗,或者不敢放心去治疗。特别是面对突然到来的重大疾病,个人和家庭很难能独自承受高昂的救治费用。保险的实质,就是汇聚各方力量后,帮助那些不幸患重病的个人和家庭抵御大额医疗支出的风险。因此,参加医保就是“患病时有保障,无病时利他人”,应该是每个群体面对疾病风险不确定性时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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