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健:提高证券违法成本 加强对投资者的依法维权保护

厉健:提高证券违法成本 加强对投资者的依法维权保护
2019年03月12日 16:4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今日,新浪财经主办的“依法监管新常态 投资者教育新征程——315投教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当前的股民维权比往年热闹,但任重道远,有很多困难,比如立案难、开庭难、审判难、调解难、执行难,案件方面争议也越来越大,总体赔付比例越来越低,索赔周期越来越长。

  厉健认为,提高违法成本的重中之重就是加强投资者的依法维权保护。关于修改《证券法》的热门话题,厉健认为,要用足、用好现有证券法规,比如行政监管角度来说,应该加强监管。现有很多法规,比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很多人大代表说违法成本太低,五年、十年上限太低,其实很少有案子进入刑事程序。

  以下是实录:

  厉健:各位专家、学者、律师同仁们,在股民维权方面我也是一个老兵了,从2003年开始东方电子案的代理,这十七八年下来,总体来讲股民索赔有高潮、有低谷。新浪平台这一两年来征集将近2万多名股民,从投资者教育方面来说或在推进股民维权方面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但是在这两年投资者索赔规模快速递增的同时,也是有很多困难比过去更多一些。总体来说,现在的维权比往年热闹,但任重道远,有很多困难,比如立案难、开庭难、审判难、调解难、执行难,案件方面争议也越来越大,总体赔付比例越来越低,索赔周期越来越长。

  谈自己几点看法:

  一、关于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和投资者保护的关系

  我认为提高违法成本的重中之重就是加强投资者的依法维权保护。

  第一,早几年轰动一时的徐翔操纵案件,背叛5年半,这个案子到目前为止对于受损的投资者来说,没有一个股民获赔。

  第二,赵薇案,这个案子法院有勇气把赵薇判决承担连带责任,是一个很有勇气,很体现法院法官智慧的判决。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的原理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精神,把赵薇认定为其他作出虚假陈述的自然人。这对兜底条款的运用,杭州中院的确作出很好的表率。

  这两天全国人大代表在评论,说管一管割韭菜的赵薇们,其中提到赵薇赚了几十个亿。要澄清一下,其实赵薇本来是可以赚几十个亿的,200万的注册资本,自有资金60万,借债31个亿,收购被喊停了,赵薇躲过一劫,如果当时真的成为控股股东的话,去年的行情下,她到现在起码亏10-20个亿。

  现在股民索赔金额6000万左右,实际赔付也就是三四千万左右,孔德勇、赵薇这几个被告一分摊,其实违法成本还是很低,这是相比收益来说。

  第三,中原地区我们代理过一个案子,金额是几十个亿,起诉之后,开庭后半年逼着我们撤诉,如果不撤诉,又搁半年驳回,前后折腾一年半时间,随便找一个理由就驳回。一年半时间让你回到原地,春节前又安排开庭,开庭之后说等到年底。

  第四,海南从2003年到现在,起码有2000个股民起诉过,但没有一个股民拿到赔偿的。

  关键还是加强投资者保护问题。

  二、从投资者维权角度谈一谈《证券法》修改

  这几年每年都说《证券法》要修改,是很热门的话题。我有两点看法:

  第一,用足、用好现有证券法规,比如行政监管角度来说,应该加强监管,有一家上市公司第一年资金占用5个亿,证监会处罚了,股民索赔几百万,第二年占用资金8个亿,证监会说不处罚了。最近有一家公司是2015年12月份证监会立案,2017年时处罚书出来,今年2月份正式处罚出来,到现在已经三年时间了,接下来诉讼时效还有三年,从咨询到案子有结果起码五到六年。现有很多法规,比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很多人大代表说违法成本太低,五年、十年上限太低,其实很少有案子进入刑事程序。

  某一家上市公司配合徐翔操纵的套现60-70个亿就是缓刑,就没有进去过。现有法律法规都没有用足、用好,从行政监管部门审限方面,有没有勇气判几个执行?没有判执行,就是在变相纵容。

  从《证券法》角度来说,有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如果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民事赔偿优先。这个条款是休眠条款。徐翔110个的罚金,股民没有拿到1毛钱。

  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到现在只有一例案子胜诉,其他都是败诉。所以司法解释这么多年都没有出台,现有司法解释用用就蛮好,如果能够有一个基本规则适用,对投资者保护就是很大的帮助。现在再谈一些修订是否倒退还真是很难说。首先是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修订《证券法》以及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操纵和内幕,有些股民确实等不起。

  三、证券示范诉讼

  现在法院案件太多了,的确应该鼓励法院创新,但是还是要守住基本法律底线。现在有一些法院不受理了,有的案子交给法院连续几个月都没有依法受理,说我们要挑一个示范诉讼,但一直没挑出来。另外要选案子,法院选案子,如何确保公开透明,如果法院选的案子不是典型性案例,难道其他几百个、上千个股民连法院门槛都进不去了。

  现在全国有一两百个律师代理虚假陈述案件,如果选中这位代理律师没有经验,如何确保法院能够听到足够多专业的声音,被告上市公司当然有钱请到中国最好的专业团队,法院要做示范诉讼是可以的,但选的案例要有代表性,参与律师也要有代表性。万一有些律师业务水平不精或被收买,后面的案子怎么办。

  示范诉讼在操作层面有很大问题,二审、终审,如果以第一个选中的案子作为示范诉讼,现在情况下起码一年到一年半才能出结果,被告上述权利要不要保障?被告说二审权利在哪里,申请再审权利在哪里,凭什么逼着我按照一审标准来。在实践当中一定会激起大量上市公司的反弹。示范诉讼从一审、二审、再审制度上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

  四、操纵和内幕交易趋势

  在江苏等几个地方法院没有进入实质层面,打太极,这就是股民维权难的真正原因。操纵和内幕以后案件的执行,如果一个人起诉,财产是足够支付的,如果100个、1000个人,怎么办,要不要设置1-5倍的上限,要不要国库里的罚金真正拿出来。所以应该出台一个司法解释,不能说你们先实践,实践成功了再怎么样,下面等最高院,这是打太极的状态。

  五、股民维权难

  股民维权难最大的困扰是地方保护,以及各地法院裁判标准统一,同样的律师、同样的证监会的处罚,在全国各地,有的地方100%,有的地方赔偿50%。浙江也有法院不分青红皂白,每个股民统一扣80%系统风险。要扣可以,给我一个算法,精确地扣,就像佛山照明一样,小数点后面保留5位、8位,没有一个股民有意见。现在地方保护和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统一,从股民维权角度来说真是最大的困扰,证监会现在立案每年有几十个、上百件,证监会这两年的处罚力度各方面卓有成效,现在主要还是司法短板方面,我们确实觉得股民维权很累。感觉我这两年白头发都多了好多。

责任编辑: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