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翔兵: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低 收益远高于市场所获成本

章翔兵: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低 收益远高于市场所获成本
2019年03月12日 15:39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今日,新浪财经主办的“依法监管新常态 投资者教育新征程——315投教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章祥兵表示,我认为现在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确实很低,对于财务造假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是违规披露,刑期最高是三年,对于投资者损害很大。对于这种行为应该要严重处罚,因为资本市场上收益远远高于市场所获得成本,导致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

  以下为部分文字实录:

  一、如何看待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过低和投资者维权的关系?

  我认为现在资本市场违法成本确实很低,对于财务造假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是违规披露,刑期最高是三年,对于投资者损害很大。对于这种行为应该要严重处罚,因为资本市场上收益远远高于市场所获得成本,导致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现在刑法处罚最高是三年,应当要大幅度提高犯罪处罚力度,可以比照诈骗罪刑法进行处罚。对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等一些资本市场的犯罪,都要加重处罚,才能遏制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投资者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二、从投资者维权视角谈证券法修改。

  现在证券法从制定到实施,经过很多年,证券法第一条就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入其中,证券法修改应当要设立专门章节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设立投资者权利,国家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条款以及惩罚等一系列赔偿措施,像消法对欺诈行为规定了3倍赔偿。对于财务造假或欺诈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欺诈行为,证券法也可以规定民事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投资者损失的3倍。

  三、虚假案件及维权新动态。

  通常虚假案件涉及到三个争议焦点,虚假程度认定,关注到投资者能否获赔,以及获赔金额,应该要统一认定标准;对于投资者损失金额的确定,投资者损失金额其中最大一部分是投资者实际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了临时性规定,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者在这个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如何认定,人民法院对于这个认定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因为关系到投资者买入均价如何计算问题,也关注到投资者损失如何计算问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时能够统一认定标准;这类案件争议焦点是证券市场系统腥风醎是否存在,如果存在的话,怎样扣除风险比例,对于这个认定,法院系统也存在一定分歧,所以应当要统一标准。

  关于维权新动态。

  1.因为维权虚假案件通常都是批量案件,我最近关注到一个案件,法院对示范案件限期审理,并且作出判决,以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并且将审理结果收录到以后的案件审理当中。这应该是维权新动态。

  2.现在也有投资者通过法院起诉,这些投资人要求他们起诉时将董监高列为第一被告人,这也是维权新动态。

  现在一直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证券示范诉讼,证券示范诉讼能够及时解决证券维权案件,这种诉讼方式应该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律师如何应对证券市场诉讼?要积极响应;要全面推动,包括向广大投资者进行发动,因为证券市场对他们维权是有非常大好处的。我们作为专业维权律师,应对措施有两点:

  1.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因为证券示范诉讼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律诉讼首先作出判决,对于代理这类案件律师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我们能够将相关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深入研究,以使得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2.对于代理这类案件的律师应该要加强联系,建立通案机制,向法院提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意见,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曹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