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存会计差错等违规事项 管理层被出具警示函

台海核电存会计差错等违规事项 管理层被出具警示函
2021年04月02日 17:35 新浪财经

  3月1日,四川证监局披露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王雪欣、孙录友、马明、孙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

  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从2018年11月13日至2020年6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诉讼、仲裁事项15件,涉案金额10.08亿元。公司在收到起诉书或知悉被起诉后,未及时对外披露,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形。

  二、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

  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8日,公司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陆续出现债务到期未及时清偿情况,累计逾期未偿还债务74,366.74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的情况。

  三、前期会计差错

  2020年8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报告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称,公司对2019年前三季度确认的部分项目收入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更正导致公司对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0,954.17万元、32,094.67万元、37,448.19万元,变更幅度分别为148%、132%、91%;对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分别调减15,499.39万元、24,967.40万元、29,517.21万元,变更幅度分别为296%、196%、172%。公司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规定。公司董事长王雪欣、董事兼总经理孙录友、董事会秘书马明、财务总监孙军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雪欣、董事兼总经理孙录友、董事会秘书马明、财务总监孙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王勇